索引号: | 003192335/202003-00047 | 信息分类: | 内设机构 |
---|---|---|---|
内容分类: | 其他,组织机构简介,综合政务,个人 | 发布机构: | 灰古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7-11 | 发布时间: | 2023-07-11 09:3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灰古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
审核人: | 初审:周晓涛     复审:梅厚丰    终审: 李刚 |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皖发〔2000〕15号)和市委、市政府2000年10月17日全市乡镇机构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乡镇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区发〔2000〕6号)文件要求,设立支灰古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镇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镇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主要职责
落实上级方针政策,发展农村经济,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党政办
主要职责:
1.领取上级文件,及时交由领导签批。
2.本级文件收发、管理。
3.应急值守。
4.会议通知与会场布置。
5.信息报送。
6.公务接待。
7.后勤保障。
8.档案管理。
主要负责人:王辉
办公电话:0557-4771003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邮编:234108
地址:灰古镇人民政府一楼东
(二)乡村振兴工作站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乡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2.拟订全镇乡村振兴开发发展战略、工作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分配和管理乡村振兴资金和物资;负责监督乡村振兴资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指导乡村振兴开发项目的实施。
4.负责乡村振兴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镇乡村振兴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乡村振兴工作。
6.承办区乡村振兴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负责人:尹雯雯
办公电话:0557-4771013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邮编:234108
地址:灰古镇政府一楼西侧
(三)群众工作中心
主要职责:
1.坚持“严打”斗争,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实现刑事、治安案件逐年下降。
2.健全群防群治机制,落实各种防范措施,消除社会上不稳定因素和公共安全隐患。
3.做好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防控工作,广泛开展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活动,维护政治稳定。
4.做好后进青少年、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和两劳释解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5.做好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的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减少治安问题,建立良好社会秩序。
6.做好安全生产、防火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和火灾的发生。
7.做好治安巡防队伍培训、考核、指导管理工作,提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作用。做好涉法案件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调处,避免激化。
8.严厉打击窃取、出卖国防、科技等国家机密的犯罪活动,维护民族利益和国家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主要负责人:张莉莉
办公电话:15855398409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邮编:234108
地址:灰古镇政府三楼西侧
(四)综治办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统一部署辖区内政法系统全局性的工作。
2.负责打击、防范“邪教”和反宗教势力工作。
3.负责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4.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
5.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张莉莉
办公电话:15855398409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邮编:234108
地址:灰古镇政府三楼西侧
(五)农经站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行文件精神,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2.加强对农村财务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村(组)财务镇级代理,加强财务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3.组织开展村级财务审计,确保村组集体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4.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5.搞好财务、资产、收益年报与各类农经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
6.抓好乡村组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7.做好有关农村、农业、农民各类来信来访调处工作。
8.做好新农村建设有关工作。
9.做好上级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主要负责人:张永云
办公电话:15005577180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邮编:234108
地址:灰古镇政府院内东侧
(六)民政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2.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乡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
5.负责本乡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6.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7.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8.按时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主要负责人:黄娟
办公电话:0557-4771056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邮编:234108
地址:灰古镇政府大院西侧群众服务中心
(七)社会保障与劳动服务所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保障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咨询服务。
3.组织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
4.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服务。
5.开发农村劳动力资源,搞好农村劳动力跨域劳务输出。
6.完成上级各有关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朱袁
办公电话:0557-4771915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邮编:234108
地址:灰古镇政府大院西侧群众服务中心
(八)计生办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
2.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和计划生育知识的咨询和指导工作。
3.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育龄妇女提供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
4.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保证避孕药具免费供应和随访工作。
5.负责本乡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工作。
6.负责本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7.做好《生殖保健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的发放、行政执法和社会抚养费收缴工作。
主要负责人:张翠华
办公电话:0557-4771073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邮编:234108
地址:灰古镇政府大院东侧一楼
(九)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站
主要职责:
1.协调落实创业就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退役军人参与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2.协调做好本辖区内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3.协调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接访工作、以及做好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
4.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有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5.全面摸清、动态管理、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和住房状况等。
6.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页、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传政策、解决问题。采集信息数据、悬挂光荣牌、送立功喜报和为现役军人家属办理军属证等。
7.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8.完成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主要负责人:代良伟
办公电话:13085012918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邮编:234108
地址:灰古镇政府大院东侧二楼
(九)妇联
主要职责:(1)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各级妇女组织和团体会员开展工作。(2)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3)动员、组织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妇女、妇女工作者推荐、评选先进活动。(4)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政法机关打击侮辱、虐待、残害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5)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6)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律教育,引导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7)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妇女情况,向镇委反映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8)负责全镇妇女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9)负责妇女组织的组建、管理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考察、培养女干部工作,使之成为输送妇女干部的基地。(10)贯彻、执行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协调、组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各项活动。承办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1)负责我镇妇女界的统一战线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与港、澳、台女同胞的联谊和交往,加强与本镇的女归侨、侨眷的联系。(12)完成镇委、镇政府及上级妇联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张楚
办公地点:灰古镇政府办公楼三楼
联系电话:0557-4771005
邮编:234108
邮箱:huigufl05@126.com
(十一)环境保护工作站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拟定环境保护计划,审核镇城建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协助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镇内企业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3、负责乡镇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落实。
4、做好辖区内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监管,保证水源地不受污染。
5、搞好巡查,及时发现辖区内的十五土(小)企业,积极向镇领导和区环保局汇报,杜绝十五土(小)企业的死灰复燃。
6、负责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工作,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
7、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项目材料的编制、填写与申报。
8、负责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初审,协助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
9、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对突发重大污染事故要及时向区环保局报告,并参与调查处理。
10、监督检查辖区范围内企业的污染治理。
11、协助调查处理环境来信来访、环境污染纠纷、投诉,提出处理意见。
12、对辖区内的开发建设项目提出环保初审意见、参与环保“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
13、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等。
14、配合监测站搞好河流断面、企业排放口等取样监测。
负责人:桑浩
办公地点:灰古镇政府大院办公楼三楼
联系电话:1550557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