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335/202003-00048 | 信息分类: | 内设机构 |
---|---|---|---|
内容分类: | 其他,组织机构简介,综合政务,个人 | 发布机构: | 灰古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7-11 | 发布时间: | 2023-07-11 09:35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灰古镇环境保护工作站 | ||
审核人: | 初审:杨博     复审:卲禺    终审: 陈红梅 |
全称:宿州市埇桥区灰古镇环境保护工作站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拟定环境保护计划,审核镇城建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协助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镇内企业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3、负责乡镇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落实。
4、做好辖区内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监管,保证水源地不受污染。
5、搞好巡查,及时发现辖区内的十五土(小)企业,积极向镇领导和区环保局汇报,杜绝十五土(小)企业的死灰复燃。
6、负责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工作,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
7、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项目材料的编制、填写与申报。
8、负责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初审,协助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
9、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对突发重大污染事故要及时向区环保局报告,并参与调查处理。
10、监督检查辖区范围内企业的污染治理。
11、协助调查处理环境来信来访、环境污染纠纷、投诉,提出处理意见。
12、对辖区内的开发建设项目提出环保初审意见、参与环保“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
13、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等。
14、配合监测站搞好河流断面、企业排放口等取样监测。
负责人:桑浩
办公地点:灰古镇政府大院办公楼三楼
联系电话:1550557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