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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335/202308-00024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 发布机构: 灰古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8-02  发布时间: 2023-08-02 10:10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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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本级政策解读】灰古镇村庄环境集中攻坚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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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政策解读】灰古镇村庄环境集中攻坚月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灰古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3-08-02 10:10 责任编辑: 灰古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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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政策解读】灰古镇村庄环境集中攻坚月实施方案

2023年8月2日,灰古镇印发了《灰古镇村庄环境集中攻坚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切实做好埇桥区2022年度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提升村庄环境整治成效,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省委农办考核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攻坚克难,加快提升村容村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7月,灰古镇着手起草《实施方案》,镇成立了工作小组,参照上级政策要求,以及其他乡镇的做法。初稿完成后,广泛征求各村和部门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2023年7月,经党委会研究研究通过,8月2日,《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在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村庄清洁行动等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基础上,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庭院屋内拓展,重点围绕“整治农户庭院、改善个人卫生”开展。

五、主要内容

村庄环境集中攻坚月活动从2023年8月开始,到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对于少数突出问题,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按照“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以自然村(组)为单元,进村入组,逐户排查,形成排查问题清单。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建立问题整改“四项清单”(问题、任务、标准、责任清单),阐明具体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建立“镇、村、帮扶干部”包保服务机制,完成问题整改。在完成整改的基础上,我镇针对此次村庄环境集中攻坚月行动开展成效评估,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效能。镇人居办将此次村庄环境集中攻坚月评分进行公示,并对此次评分高低给与一定奖惩。巩固提高阶段。在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础上,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擅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六、创新举措

(一)整治农户庭院,实现“四净两规范”。即:农户院内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无乱堆乱放等)、室内(居室、厨房、仓房等)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摆放整齐等)、厕所是否干净(无臭味、厕具清洁等)、房前屋后是否平整干净(无乱堆乱放等);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是否规范(堆放整齐、地面整洁等)、畜禽养殖管理是否规范(无人畜合居、畜禽圈养、地面无粪污等)。

(二)改善个人卫生习惯,实现农村居民“四勤两参与”。即:农民是否勤洗澡、是否勤换衣,是否勤打扫、是否勤收拾;农民群众是否积极参与村民自治、是否积极参与环境整治。

同时,要持续深入开展以“五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夏季战役”,组织农村户厕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加快排查整治黑臭水体,及时清理转运农村生活垃圾等。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要充分发动群众,坚持群众主体,尊重群众意愿,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运动式整治,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二)强化责任分工。专项行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村积极配合,加强工作指导,督促任务落实;各村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做好排查组织、整改落实、资金保障等工作。

(三)强化综合施策。结合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爱国卫生运动等,促进农民转变思想观念、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将养成文明健康的家庭和个人卫生习惯,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和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团委、妇联等职能作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普及环境卫生和健康知识。发动公益岗、低保户、老党员、老干部参与卫生综合整治。积极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

(四)强化资金保障。镇财政积极整合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和管护机制建立,对环境整治较好的庭院及个人,按人均5元标准,给予村级发放工作奖励经费;

(五)强化督查调度。在专项行动期间,镇人居办、镇纪委将采取日常督查、督办交办等方式,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对工作不力,抓而不紧、效果不好的,及时通报、批评、曝光,并将专项行动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考核。各村要在每月2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附件3、附件4)报镇人居办。

八、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办公室:灰古镇政府101办公室;联系电话: 0557-477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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