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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562/202007-00037  信息分类: 基层站所
 内容分类: 介绍,组织机构简介,个人 发布机构: 永安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5-06  发布时间: 2025-05-06 14:59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永安镇财政所
人: 初审:鲍俊     复审:崔见龙    终审: 张欣

埇桥区永安镇财政所

文章来源: 永安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5-05-06 14:59 责任编辑: 永安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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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永安镇财政所

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二、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三、负责乡镇非税收入的管理;

四、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一卡式”发放、会计核算工作;

五、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六、协助镇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七、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八、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

九、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十、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曾实现

电话:0557-4768103

办公地点:永安镇中心街路西50米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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