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永安镇人民政府 > 机构职能 > 基层站所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03192562/202007-00039  信息分类: 基层站所
 内容分类: 介绍,组织机构简介,个人 发布机构: 永安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5-06  发布时间: 2025-05-06 15:00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永安镇法庭
人: 初审:鲍俊     复审:崔见龙    终审: 沈思

埇桥区永安镇法庭

文章来源: 永安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5-05-06 15:00 责任编辑: 永安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埇桥区永安镇法庭

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法院和本院制定的工作制度。

二、审理本辖区内的民、商事和刑事自诉案件,坚持“两便”原则,巡回审理案件。

三、积极参与本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四、指导本辖区内的民事调解工作。

五、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法庭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总结法庭审判经验,提高法庭审判工作水平,及时做好刑事审判信息工作。

六、负责起草本院向同级人大报告法庭审判工作情况的材料。

七、推进法庭审判改革,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八、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邱毛雷

电话:0557-4768104

办公地点:永安镇政府主楼北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