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562/202003-00003 | 信息分类: | 乡镇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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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 | 发布机构: | 永安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5-13 | 发布时间: | 2025-05-13 11:05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永安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
审核人: | 初审:鲍俊     复审:崔见龙    终审: 沈思 |
一、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党政办
工作职责:
1、承担党委、政府的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印刷、分发管理工作,负责上级来文的收发登记、机要保密、文件档案、文电处理工作;
2、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做好统计、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党委、政府各种会议事务工作和后勤、接待工作;
4、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安全保卫、精神文明和政务、目标管理;
5、办理党委、人大、政府有关建议和议案;
6、完成区委办、区府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崔见龙
联系号码:0557-4768103
办公地址:政府主楼103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党建办
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行政区域内当组织及党员队伍情况,及时向乡镇党委提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2.了解和掌握各类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定期考核分析,适时向党委提出培养教育和使用意见,整理保管干部档案,办理干部任免、调动手续,负责干部年报统计工作。
3.组织指导本乡、镇各有关单位、人员加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健全本乡、镇的统计台帐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组织乡、镇以下的统计业务工作。
4.经常检查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的活动情况,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搞好党员教育,收集整理支部、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评比活动。
5.贯彻党员发展工作方针,了解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指导基层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
6.负责党员管理工作,编造党员名册,完成党员年度统计,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7.接受党员的来信来访、申诉和建议,帮助党员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
8.完成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张欣
联系号码:0557-4768106
办公地址:政府主楼303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宣传办
工作职责:
1、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政治理论学习和培训。
2、做好群众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提出针对性的教育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
3、负责工委学习中心组的秘书工作,拟定学习安排,做好材料准备、记录、资料归档等服务工作。
4、根据市区镇中心工作,制定培训计划、总结,对党员干部、积极分子进行系统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5、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有关部门配合,保证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推动、总结创建文明机关、文明小区的先进典型,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反馈工作。
负责人:刘亚
联系号码:0557-4768103
办公地址:政府主楼2楼东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四)统战办
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对台侨务、民族宗教、党外、非公经济等工作的方针政策,确保其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2、充分发挥统战工作的优势,积极组织统战成员服务于地方社会事业建设,并借助有效服务载体,为统战成员提供各项服务。
3、做好“台胞”“侨胞”眷属等统战成员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与海外亲人保持密切联系,动员其积极为祖国统一做出应有贡献。
4、加强党外干部、党外知识分子和党外代表人士的队伍建设,关心党外人士和民主党派成员的工作和生活,充分发挥他们在地方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5、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确保民族宗教等统战领域的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6、重点加强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队伍建设,教育引导他们积极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社区公益事业的发展多做贡献。
7、主动为非公企业做好服务协调工作,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努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8、掌握本镇统战成员的基本情况,建立完善的统战工作基础台账和工作规范。
负责人:张欣
联系号码:0557-4768106
办公地址:政府主楼303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五)人大办
工作职责:
1、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做好代表团的服务工作。
2、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制定年度具体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好人大代表的法律、业务学习,适时组织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
4、做好人大代表走访选民,代表向选民述职以及代表视察、检查、评议、调研等活动的服务工作。
5、做好人大代表活动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代表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6、热情接待代表来信来访,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
7、经常走访代表,了解代表意见、建议和要求,掌握代表的基本情况和代表变动情况。加强对代表活动情况的分析和总结。
负责人:蔡玉明
联系号码:0557-4768103
办公地址:政府主楼2楼东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六)武装办
工作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装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军官、预备士兵登记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7、协助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等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9、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10、完成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朱海洋
联系号码:0557-4768103
办公地址:政府主楼302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七)纪检办
工作职责:
1、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性原则,坚决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坚持不断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廉洁高效,做好本职工作,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3、抓好本镇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纠正、查处违法行政、失职、渎职行为。
4、组织开展对江桥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教育、宣传工作。
5、定期召开基层纪检干部工作例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党风党纪监督员、政风行风调查员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的工作精神、政策法规和各项纪律,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6、设立廉政信箱与廉政电子信箱,热情接待来访,认真受理全镇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来信、来访、来电,做到不压、不拖、不丢、不错,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对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及时处理。
7、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8、遵守办案纪律,严格保守秘密,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不得扩散信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负责人:张铎
联系号码:0557-4768103
办公地址:政府主楼105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八)安全办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2、综合管理本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全镇安全生产规划;分析和预测全镇安全生产形势,主持制定和完善本地安全生产制度,研究解决本地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监督使用,逐步改善劳动安全条件;按照委托执法范围行使执法权,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管理工作;及时汇报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加强信息反馈。
3、组织实施上级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上级政府和上级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组织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4、组织和领导本地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研究或上报,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督促所辖单位、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抓好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6、负责对所辖企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及预审工作,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不予以支持验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测和评估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7、综合管理全镇各类伤亡事故,负责统计上报工作。所辖地区发生伤亡事故及其它重特大事故后,要组织人员尽快赶赴现场施救,并及时报告,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负责人:朱海洋
联系号码:13955789296
办公地址:镇政府主楼南北侧楼1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九)永安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镇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2.拟订全镇扶贫开发发展战略、工作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分配和管理扶贫资金和物资;负责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 4.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镇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
5.承办区扶贫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强
联系号码:0557-4768103
办公地址:镇政府院内北楼2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十)永安镇群众工作中心
主要职责:
负责群众接待及信访工作,为民办事,落实各种防范措施,消除社会上不稳定因素和公共安全隐患。 做好治安巡防队伍培训、考核、指导管理工作,提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作用。做好涉法案件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调处,避免激化。
负责人:赵萍
联系号码:0557-4768103
办公地址:永安镇政府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十一)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站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
2、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
3、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
4、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5、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
6、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
7、加强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
8、完成县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宋莉
联系号码:13955749706
办公地址:镇政府主楼107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十二)共青团宿州市埇桥区永安镇委员会
主要职责:
1. 团结、教育、引导青年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而奋斗,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锻炼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2. 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年工作事务,指导和帮助青联、学联、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 在维护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发挥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
负责人:高侃侃
联系号码:15155799739
办公地址:政府主楼102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十三)埇桥区永安镇妇联
主要职责:
1. 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各级妇女组织和团体会员开展工作。
2. 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 动员、组织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妇女、妇女工作者推荐、评选先进活动。
4.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政法机关打击侮辱、虐待、残害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
5. 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
6. 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律教育,引导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7.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妇女情况,向镇委反映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
8. 负责全镇妇女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9. 负责妇女组织的组建、管理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考察、培养女干部工作,使之成为输送妇女干部的基地。
10. 贯彻、执行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协调、组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各项活动。承办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 负责我镇妇女界的统一战线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与港、澳、台女同胞的联谊和交往,加强与本镇的女归侨、侨眷的联系。
12. 完成镇委、镇政府及上级妇联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人:孙宁
联系号码:0557-4768103
办公地址:镇政府政务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人员编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