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562/202203-00041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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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组织机构简介,个人 | 发布机构: | 永安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3-11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11:25 |
文号: | 永安政【2022】1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成立创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镇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鲍俊     复审:崔见龙    终审: 沈思 | ||
政策咨询机关: | 暂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暂无 |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切实消除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突出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各类问题,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文明长效机制,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宿州市埇桥区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经研究决定,成立永安镇创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镇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正远 永安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 波 交警三大队二中队队长
王 堃 永安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林广堂 永安镇城建所所长
王 亮 永安镇环保站站长
李胜峰 永安镇综治中心主任
张成华 永安镇安全办主任
刘三星 永安镇规划中队队长
胡 峰 永安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 峰 永安镇中心校校长
朱晓东 永安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崔见龙 永安镇党政办主任
杨文杰 永安镇交通协管员负责人
刘兴虎 永安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吴新虎 双鑫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刘停战 双兴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吴玉锋 孙安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 冠 股河新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代洪运 大许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高前进 街西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尹 敏 夏桥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夏胜文 新合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飞鸿 所圩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刘 辉 潘湖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建权 周家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杜 辉 薛赵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由张波兼任办公室主任。
宿州市埇桥区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
永安镇创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镇
实施方案
为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切实消除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
突出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各类问题,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文明长效机制,实施精细化管理,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宿州市埇桥区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创建示范标准
1.全镇内主干道路交通设施齐全,无骑路经营,国、省、县道等主干道无占道晒粮现象,不造成交通拥堵。
2.成立创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镇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完善办公设施及规章制度,并于交警二中队保持工作联系畅通。
3.全镇全年无群众对执法、交通管理方面有效诉求。
4.全镇年度内交通事故起数同期下降50%以上。
5.督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不能整改完成的,安排劝导员及交警队辅警加强对隐患路段的巡逻。
6、发动群众参与到交通隐患发现、报废拼装车辆和重点违法行为举报民警执法监督中,解答群众对交通方面的问题。通过示范镇联系单位工作群,加强日常工作对接联系,向交警中队、派出所反馈一些群众交通方面的问题,对文明示范镇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7.对于日常查处的非机动车逆行、横穿公路、乱停放、占道经营等交通管理中的老大难的违法行为,在警民群众中进行公示。农忙时期紧盯占道晒粮,交警中队、派出所在发现、查处以上违法行为后,由镇政府通知村委会,第一次由村委会进行曝光,第二次由镇主要负责人约谈村级主要负责人,第三次由交警中队、派出所对崔进研究整改措施;
8.年度实施评优评先,给予奖励,树立交通文明示范村,起到带动示范作用,实现全镇的交通安全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