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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562/202203-00041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通知,组织机构简介,个人 发布机构: 永安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3-11  发布时间: 2022-03-14 11:25
号: 永安政【2022】12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成立创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镇领导小组的通知
人: 初审:鲍俊     复审:崔见龙    终审: 沈思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成立创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镇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来源: 永安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2-03-14 11:25 责任编辑: 永安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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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创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镇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切实消除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突出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各类问题,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文明长效机制,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宿州市埇桥区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经研究决定,成立永安镇创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镇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正远  永安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  波  交警三大队二中队队长

王  堃  永安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林广堂  永安镇城建所所长

王  亮  永安镇环保站站长

李胜峰  永安镇综治中心主任

张成华  永安镇安全办主任

刘三星  永安镇规划中队队长

胡  峰  永安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  峰  永安镇中心校校长

朱晓东  永安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崔见龙  永安镇党政办主任

杨文杰  永安镇交通协管员负责人

刘兴虎  永安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吴新虎  双鑫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刘停战  双兴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吴玉锋  孙安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  冠  股河新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代洪运  大许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高前进  街西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尹  敏  夏桥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夏胜文  新合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飞鸿  所圩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刘  辉  潘湖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建权  周家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杜  辉  薛赵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由张波兼任办公室主任。

 

宿州市埇桥区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

永安镇创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镇

实施方案

 

为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切实消除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

突出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各类问题,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文明长效机制,实施精细化管理,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宿州市埇桥区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创建示范标准

1.全镇内主干道路交通设施齐全,无骑路经营,国、省、县道等主干道无占道晒粮现象,不造成交通拥堵。

2.成立创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镇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完善办公设施及规章制度,并于交警二中队保持工作联系畅通。

3.全镇全年无群众对执法、交通管理方面有效诉求。

4.全镇年度内交通事故起数同期下降50%以上。

5.督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不能整改完成的,安排劝导员及交警队辅警加强对隐患路段的巡逻。

6、发动群众参与到交通隐患发现、报废拼装车辆和重点违法行为举报民警执法监督中,解答群众对交通方面的问题。通过示范镇联系单位工作群,加强日常工作对接联系,向交警中队、派出所反馈一些群众交通方面的问题,对文明示范镇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7.对于日常查处的非机动车逆行、横穿公路、乱停放、占道经营等交通管理中的老大难的违法行为,在警民群众中进行公示。农忙时期紧盯占道晒粮,交警中队、派出所在发现、查处以上违法行为后,由镇政府通知村委会,第一次由村委会进行曝光,第二次由镇主要负责人约谈村级主要负责人,第三次由交警中队、派出所对崔进研究整改措施;

8.年度实施评优评先,给予奖励,树立交通文明示范村,起到带动示范作用,实现全镇的交通安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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