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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562/202209-00039  信息分类: 监督保障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 发布机构: 永安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9-22  发布时间: 2023-09-22 10:52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公开制度】永安镇政策解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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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制度】永安镇政策解读制度

文章来源: 永安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3-09-22 10:52 责任编辑: 永安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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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制度】永安镇政策解读制度

第一条  明确解读范围。以镇政府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及文件,以及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以及镇属各部门起草的重要文件等,均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

第二条  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各单位在报送挂网的文件、重要政策的请示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方案一经镇政府审定,起草单位要抓紧编写解读材料,按时发布。

第三条  创新解读形式。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  建立解读队伍。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培养政策解读的专业人员,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五条  健全解读机制。各部门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参照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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