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2562/202404-00054 | 信息分类: | 农业农村政策 |
|---|---|---|---|
| 内容分类: | 通知,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永安镇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4-04-19 | 发布时间: | 2024-04-19 10:13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要点的通知 | ||
| 审核人: | 初审:鲍俊     复审:崔见龙    终审: 沈思 | ||
埇农〔2024〕13号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
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要点》(皖农办函〔2024〕211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24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制定本要点,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5日
2024年埇桥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2024年埇桥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要结合“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高端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以实施产业帮扶项目为抓手,以促进全区产业发展、帮扶对象持续增收为目标,坚持标准不降、措施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推广“四带一自”模式,深入开展“四个一批”行动,健全完善联农益农带农机制,做足做好“土特产”文章,推动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
一、稳定产业帮扶政策
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保持总体稳定,区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投入要提高产业发展占比。涉农项目资金要优先支持和发展现代种养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
二、加强项目实施监管
发挥衔接补助资金等作用,支持具备特色产业发展条件、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的帮扶对象实施产业帮扶项目,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加强项目谋划论证,严格项目实施标准和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切实履行项目申报、审查、论证、审批、公示、备案等程序。要注重效益优先,结合十大绿色食品产业、肉牛振兴计划等,谋划实施发展前景好、产业效益高、市场风险低的到户项目和带动好、体量大、跨村域的到村(镇)项目。突出支持重点,围绕产业延链增值,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烘干晾晒、冷链物流,以及休闲农业等二、三产业,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增值大文章。坚持联农带农,把联农带农作为项目实施最核心的前提和基础,使用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实施的经营性产业帮扶项目,都要建立联农带农机制。严格项目监管,特别是对入股到经营主体的项目,要加强跟踪服务,定期监测生产经营情况,防范项目风险。
三、强化产业分类指导
按照“巩固一批、提升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的思路,扎实推进“四个一批”行动,进一步强化帮扶产业分类指导,推动帮扶产业可持续发展。对产业链条完备、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套且生产经营状况正常的,要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巩固产业发展成果;对具有一定发展基础和特色但产业链条不长、品牌不响、附加值不高的,要延链补链强链,促进帮扶产业升级;对发展暂时处于困境导致闲置停产或低效运营的,要支持帮助经营主体渡过难关,或者更换引入更适合的经营主体,放活经营方式,创新运营模式,赋能焕发生机;对因市场、政策重大变化或地理条件气候环境因素导致产业失败、不宜继续发展的,要“当断则断”,积极谋划替代产业,“另起炉灶”。
四、深化“四带一自”帮扶
持续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完善园区带动、主体带动帮扶模式,大力推广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方式,着力构建联结紧密、带动有效的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帮扶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产业帮扶有作为、市场主体经营带动见效益、脱贫群众产业就业增收入。2024年全区新建、完善产业园区3个。到年底,全区符合建设标准、达到带动增收要求的园区达到77个,其中带动村集体经济年增收达到5万元以上的园区占比较上年再提高5个百分点。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紧密型利益联结方式带动产业帮扶对象3800户以上。全区产业帮扶对象自种自养达标户4000户以上。
五、推动产业提档升级
加强产业发展指导,依托乡村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突出发展“一村一品”。着眼加快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产业发展短板,强化全产业链支持,突出加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加工能力建设、营销流通条件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促进产业提档升级。继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帮扶对象利用自有院落空间及资源资产,发展庭院经济。2024年全区特色产业发展规模和脱贫村特色产业发展规模,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发展“一村一品”且主导产业产值占比达标的脱贫村不低于16个。
六、加强技术指导服务
区级专家组至少赴乡镇、村开展2次以上技术指导服务。继续实行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每个脱贫村都要明确有农技人员联系服务,每名农技人员至少联系服务2户自种自养户。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重点建好本土人才、创业人才、专家人才三支队伍。统筹用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村使用人才培训资源,加大对种养能手、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等培训力度,培养一批能够引领带动一方的本土人才。落实好国家和省支持创业创新政策,引导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和农业科技人员创办企业、发展产业,带动脱贫群众就地就近就业。调整优化产业发展技术专家组,建立“一个主导产业对接一批产业专家”制度,定期巡回指导。发挥好驻村干部和产业发展指导员作用,积极对接政策、对接市场、对接主体、对接资源,培育壮大特色产业。
八、积极推进产销对接
深入开展消费帮扶,重点做好新春行动、金秋行动,采购和帮销脱贫地区农产品。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合肥农交会、上海农交会等展示展销活动,加强脱贫地区农产品宣传推介。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产销对接活动,遴选优质农产品货源,定期推送给批发市场、商超、采购商等销售主体,促进农产品销售。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就地就近采购农产品。在评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时将企业采购脱贫地区农产品情况作为重要参考,引导龙头企业履行社会
责任和义务。落实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推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入驻“832”“徽彩云”等政府采购平台。持续推进本地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助力农产品错峰上市、减损升值。
九、加大金融保险支持
定期梳理更新发布带动主体名单,及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推送,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配合金融部门,落实小额信贷政策,支持产业帮扶对象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继续大力推广特色农业保险,进一步创设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增加保险品类,提高保费补贴标准,扩大保险覆盖面,着力防范自然灾害、市场波动对产业造成的风险,为发展特色产业的镇村、带动主体、脱贫群众提供保险保障。
十、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大兴调查研究,坚持真抓实干,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主动做好产业帮扶工作,进一步激发全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支撑。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