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2562/202412-00027 | 信息分类: | 农业农村政策 |
|---|---|---|---|
| 内容分类: | 通知,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永安镇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4-12-02 | 发布时间: | 2024-12-02 16:43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2024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审核人: | 初审:鲍俊     复审:崔见龙    终审: 沈思 | ||
各镇农业农村中心、涉农街道、有关园区经济发展办公室: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4 年安徽省发展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795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宿州市埇桥区2024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5日
宿州市埇桥区2024年现代设施农业
建设贷款贴息试点实施方案
为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开展中央财政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投向现代设施农业,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能力,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4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在宿州市埇桥区范围内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建设主体”)。
二、补贴范围
建设主体开展符合省级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方案(2023-2030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不包括债券、基金、融资租赁等其他融资方式),并对保障粮食和油料、现代设施蔬菜、肉牛振兴计划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贷款予以优先支持。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贷款资金可为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等,享受贴息政策的同笔贷款中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的比例不低于 60%)。
三、贴息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获得的贷款按年度进行相应贴息,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并采取“双限”控制。原则上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年度获得的贴息资金不超过200万元。2024 年的贴息支持只限于在2023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期间产生的贷款利息(已享受该时期内贴息政策的申报主体需扣除已享受部分)。
四、贴息条件
建设主体申请贷款贴息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建设主体贷款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且未享受过其他财政资金贴息。
2.享受贴息的主体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且贷款用途与规定使用范围内容一致。
五、申报时间
自本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
六、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乡镇、街道、园区安排专人指导建设主体申请贷款贴息,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宿州市埇桥区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农户)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农户无需提供);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农户提供银行卡复印件);
6.银行贷款合同;
7.贷款发放及利息收取等证明材料(从手机app或网银中导出具有银行印鉴章的证明材料);
8.用于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在贴息补贴范围内的有效支出证明材料(如合同、发票、收据及对应转账记录、资产评估报告等)。
(二)申报初审。乡镇、街道、园区对主体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1月10日日前报埇桥区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联系人:尹郁;联系电话:0557-3968083。
(三)区级复核。区农业农村局对乡镇、街道、园区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并征求区财政局、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意见。
(四)名单公示。征求意见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局将拟发放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资金的主体名单和金额予以公示。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将贴息资金拨付到申报主体。
七、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乡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入户走访等多渠道多方式宣传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政策,让广大群众、农业经营主体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充分调动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主体积极性,及时梳理符合条件的贴息项目并指导建设主体准备贷款贴息申请材料,做到应补尽补。
(二)严格资料审核。埇桥区农业农村局按照政策标准,对主体申报资料进行逐一核对,科学计算、确定贴息金额。积极与有关部门、银行机构对接,核实贷款的真实性,杜绝重复贴息情况,确保贷款贴息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的经营主体列入黑名单,取消其贴息资格;对在贴息资金申请过程中帮助申报经营主体弄虚作假、骗取贴息资金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程序移送相关机关处理。
附件:1.2024年宿州市埇桥区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附件1:
2024年宿州市埇桥区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
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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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情况 |
主体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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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 代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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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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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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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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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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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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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贴息情况 |
贷款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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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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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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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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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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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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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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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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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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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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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审查情况 (直接签章表示上述贷款情况属实,且该主体及其发代表人征信正常,有其他情况请说明后签章) |
(银行签章) |
(银行签章) |
(银行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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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资金使用情况 |
所属领域 |
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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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XX乡镇XX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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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新建或改造提升XXX(建设内容较多可以另外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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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主体 |
经营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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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 |
提升或改造提升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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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园区审核意见 |
乡镇、街道、园区审核意见(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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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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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承诺书
本单位/本人已知晓申报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 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2. 上述贷款均未向其他相关部门重复申请贴息。
3. 如被发现有虚报、假报及多头申报等情况的,将按规定取消贴息资格及时退回贴息资金,三年内不得再申请贷款贴息。
特此承诺!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