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B913/201710-00053 | 信息分类: | 基层站所 |
|---|---|---|---|
| 内容分类: | 介绍,组织机构简介,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5-12-10 | 发布时间: | 2025-12-10 08:59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埇桥区大泽乡镇城建所 | ||
| 审核人: | 初审:王蔚     复审:赵家祥    终审: 周鑫 | ||
所长:李小四
电话:0557-2511007
邮编:234000
办公邮箱:dzxz2511503@163.com
地点:大泽乡镇政府南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镇、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具体管理办法。
二、组织编制、实施本镇区域内的城镇、乡村规划,指导村民委员会做好村庄规划的实施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
三、严格规划许可制度,对报建工程严格审查并上报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四、负责各类建设工程和村民住宅的选址、放验线和质量监督、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
五、做好城镇、乡村建设统计工作,按时填写并上报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对乡村、城镇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六、规范本镇区域内建筑市场秩序,杜绝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七、组织实施本镇建成区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的综合治理,指导村庄基础设施、环卫设施、绿化亮化等公用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八、合理安排和使用各级政府用于补助城镇、乡村规划建设的专项资金。
九、做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村镇建设管理的宣传工作,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增强居民规划意识,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十、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