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247/202301-00008 | 信息分类: | 回应关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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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大泽乡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1-05 | 发布时间: | 2023-01-05 11:04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婚姻登记】关于宿州市推行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工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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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初审:程志     复审:赵家祥    终审: 边光 |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需求。经安徽省民政厅和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自2022年12月30日起,在宿州市范围内推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业务“市内通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当事人均为内地居民且至少一方户籍为宿州市户籍。
二、业务范围
符合上款要求的当事人,可以在宿州市任一县(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补办结婚登记、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等暂不实行“市内通办”。
三、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地址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