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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247/202503-00005  信息分类: 管理和使用情况
 内容分类: 公告,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发布机构: 大泽乡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3-18  发布时间: 2025-03-18 15:19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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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政策文件】城乡低保、农村五保2024年的政策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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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城乡低保、农村五保2024年的政策与标准

文章来源: 大泽乡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5-03-18 15:19 责任编辑: 大泽乡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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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城乡低保、农村五保2024年的政策与标准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3年,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9084元(每人每月757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8664元(每人每月722元)。

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2023年,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11264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748元(每人每月729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12120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800元(每人每月900元)。

三、特困人员失能失智护理补贴标准

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3档。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30%、4%,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35%、20%、3%,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不得高于当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特困供养人员失能失智补贴标准。根据市人社局提供数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930元/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标准为965元/月,半护理标准为579元/月,全自理护理标准为78元/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标准为676元/月,半护理标准为386元/月,全自理护理标准为58元/月。

四、60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生活救济标准

2023年,60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生活救济标准为每人每年6300元(每人每月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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