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2351/202109-00011 | 信息分类: | 权责清单 |
|---|---|---|---|
| 内容分类: | 报告,其它 | 发布机构: | 大营镇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1-09-22 | 发布时间: | 2021-09-22 10:44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大营镇关于优化乡镇权责清单厘清现象职责边界试点自查情况的报告 | ||
| 审核人: | 初审:朱亚南     复审:唐建飞    终审: 王小静 | ||
根据《关于报送优化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试点自查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大营镇立即响应,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对试点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按照清单规定职责边界履职尽责
经过自查,大营镇严格按照试点工作要求,通过官方网站、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将《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乡镇街道配合事项清单的通知》中有关清单事项向社会公布。同时,认真按照《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宿州市埇桥区区级政府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和《关于公布〈埇桥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工作运行流程图〉和〈埇桥区乡镇(街道)配合事项清单工作运行流程图〉的通知》等文件中的清单及规定流程履行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
二、贯彻落实清单运行保障制度
大营镇按照《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运行保障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学习、严格落实了事项准入、区乡联动、双向互评等保障清单运行的制度。
三、试点工作实效
大营镇结合已公布的埇桥区乡镇权责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认真梳理优化原有办事流程。如在《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使用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非农用地)核发方面,明确了办事的流程和群众需要提供的材料,减少了群众反复提供材料的问题,提高了办事效率,让办证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四、意见建议
目前,大营镇严格落实各项权责清单要求,大大提高了各类事项的办事效率,但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个别职能部门对文件学习的不透不深的问题,建议压实各类权责相关区级主管部门责任,加大对乡镇各职能站所的指导力度。
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