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大营镇人民政府 > 决策公开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03192351/202111-00004  信息分类: 决策公开
 内容分类: 介绍,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大营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11-01  发布时间: 2021-11-01 10:54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居民出行】电动自行车上牌全攻略!
人: 初审:朱亚南     复审:唐建飞    终审: 王小静

【居民出行】电动自行车上牌全攻略!

文章来源: 大营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1-11-01 10:54 责任编辑: 大营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居民出行】电动自行车上牌全攻略!

如果您家里有电动自行车

如果您准备购买电动自行车

那么

一定要给您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哦

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已全面开启
▼▼▼


10月28日上午,宿州市公安局召开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新闻发布会,解读相关政策规定,并解答现场提问。

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期自2021年10月28日至2022年2月28日。


针对符合新旧国标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发放电动自行车绿底白字车牌,超标两轮电动车可申领临时通行标志(白底红字)。集中上牌期间,免收号牌工本费,集中上牌结束后将停止临时通行标志的核发。


集中登记上牌期结束后,电动自行车号牌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此次集中登记上牌工作按照“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的原则,大量上牌工作主要使用手机在线上进行,线下将设置若干服务点进行登记。



办理须知


1、办理两轮电动车上牌时需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收据、车辆合格证。购车证明及合格证如遗失,应签署承诺书。如车辆加装遮阳棚等需提前拆除。


2、符合新、旧国标的电动两轮自行车(具有脚踏功能),按规定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绿底白字),并到上牌网点查验车辆、资料审查,通过后领取号牌并安装。


3、既不符合新国标也不符合旧国标的超标电动两轮车,申领临时通行标志(白底红字),车辆无需到上牌网点查验,后台审查通过后,车主选择邮寄或直接到上牌网点领取临时通行标志并安装。


4、临时通行标志过渡期为三年(截止2025年2月底),过渡期满后,超标电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5、集中上牌期结束后,公安交管部门将不再核发临时通行标志(白底红字) ,只受理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



办理流程





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认真甄别,选择符合新国标的合格产品,销售经营者应当提供车辆销售发票和车辆合格证。


为保障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鼓励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在上路行驶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购买相关保险。


10月28日起,交警部门将对上路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开展文明劝导。


办理网点



此次集中登记上牌期,将依托市区邮政等服务网点,设置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服务网点。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在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开展集中上牌工作期间,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行职务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两轮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快捷申办安全高效,统一管理方便出行,为了自身安全,请及时申领车牌。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