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351/202209-00001 | 信息分类: | 监督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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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 | 发布机构: | 大营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9-18 | 发布时间: | 2022-09-18 16:0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大营镇关于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 | ||
审核人: | 初审:朱亚南     复审:王鹏    终审: 唐建飞 |
接区政府9月15日《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的通知》文件后,我镇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
明确“初审、复审、终审”3名责任人员,由镇党政办工作人员、党政办主任和分管领导负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及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
二、信息发布进行脱敏处理
安排专人逐栏目检查涉及公民“身份证号、手机号、住址、银行卡号、健康状况等”信息是否进行脱敏处理,重点排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教育、救灾、社会救助、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涉农补贴、乡村振兴、涉及个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领域的附件信息,按照文件要求,目前对“低保资金、五保资金、残疾人生活补贴、临时救助、公益性岗位”等多个重点领域进行排查,及时整改,确保严格保护个人隐私信息。
二、完善公开工作机制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执行《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及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的通知,做好拟公开信息审查工作。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定期巡检。
下一步,我镇将严格落实区政务公开办下发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三审”制度,通过技术手段和人工检查等方法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发布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