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351/202312-00006 | 信息分类: |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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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大营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2-15 | 发布时间: | 2023-12-15 10:0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自然灾害类】2023年自然灾害类应急处置措施与应对结果 | ||
审核人: | 初审:朱亚南     复审:王鹏    终审: 唐建飞 |
2023年1月至11月,大营镇未发生自然灾害类事件。
根据我镇自然灾害特点,我局不断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规划等部门的合作,不断掌握雨情、旱情、大中小河流水位等信息并建立了灾害会商机制并利用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强降雨、雷电、冰冻、大雾、冰雹等恶劣天气预警信息。
一是压实各级防汛责任。镇、村及有关部门调整了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明确包保河流等职责。加强对河道、在建工程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限期整改到位。
二是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治。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任务;建立镇级消防站建设,初步承担部分消防任务,提高扑救初始火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