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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351/202512-00003  信息分类: 决策公开
 内容分类: 公告,国土资源、能源,个人 发布机构: 大营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12-18  发布时间: 2025-12-18 09:25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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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公示公告】关于召开《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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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关于召开《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通告

文章来源: 大营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5-12-18 09:25 责任编辑: 大营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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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关于召开《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工作部署,我镇组织开展了《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草案,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23日;

地点:大营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一)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1人。

(二)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宿州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三)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四)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五)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六)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七)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四、报名方式

(一)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12月22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dy2620003@126.com(来信来函请标注“宿州市埇桥区大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咨询电话:0557—2620003。

(三)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并附身份证扫描件。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和主要意见建议。

五、其他事项

大营镇人民政府将于12月22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听证代表须持身份证明文件依时参会。

特此通告。

  

                    2025年12月18日

听证会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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