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343/202106-00053 | 信息分类: | 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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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 发布机构: | 桃园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6-18 | 发布时间: | 2021-06-18 16:2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村级预案】桃园镇光明村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 | ||
审核人: | 初审:徐宁宁     复审:潘丽丽 曹敏    终审: 李超 杨国栋 |
为提高自然灾害急救援能力,规范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自然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二、指导方针
灾害救助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方针。村制定应急预案,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组织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村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四、自然灾害应急综合协调机构为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村成立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救灾工作有细则和具体实施,协调开展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安置、灾民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 徐宁宁
副组长:李北建
成 员:邱三英 石明 任林 张超 徐飞
五、应急准备
加强灾害信息管理,确保24小时以内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六、灾害的信息管理
自然灾害发生后,村必须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街道报告灾情。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范围、程度,灾害后果(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房屋倒塌、损坏)
七、应急响应
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村应做出应急响应并采取应急行动。
(1)向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
(2)召集有关领导小组成员,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
(3)组织有关部门紧急行动,紧急救援和转移灾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为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
八、灾后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村应在全面核实灾情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灾民生活安排方案。要保障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桃园镇光明村村民委员会
202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