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343/202202-00037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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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劳动、人事、监察、社保,个人 | 发布机构: | 桃园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2-11 | 发布时间: | 2022-02-11 16:14 |
文号: | 桃园政〔2022〕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镇级文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桃园镇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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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初审:汪思雨     复审:潘丽丽邱玲    终审: 李超 | ||
政策咨询机关: | 暂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暂无 |
一、稳定缴费方式
继续采取“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集中征收”的方式,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实行银行预存代扣制,委托合作金融机构办理养老保险费扣缴业务。除直接纳入国库的费款外,个人缴入或金融机构划扣的费款,由税务部门汇总缴入国库。
二、明确缴费对象
凡具有我镇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本人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年交费。
三、确定个人缴费档次标准
2022年缴费档次标准为200元(特殊困难群体代缴档次),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
四、政府补贴标准
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补贴200元,缴费3000元补贴200元,缴费4000元补贴200元,缴费5000元补贴200元,缴费6000元补贴200元。
五、政府代缴人群
对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返贫致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由政府代缴。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15日前)
各村(社区)要及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分解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职责,确保及时足额完成征缴任务。
(二)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2月16日至3月31日)
充分利用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平台、条幅、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尤其是缴费档次调整、补贴提高、基础养老金增加等惠民新政,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动员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保、续保,鼓励有缴费能力的参保人提高缴费档次、并且每村(社区)500元以上(含500元)缴费档次人数力争不低于缴费任务数的10%,让参保人员享受较高的政府缴费补贴、提升养老待遇。
(三)集中缴费阶段(2022年2月1日至4月30日)
(四)非集中缴费阶段(2022年5月1日至12月20日)
各村(社区)鼓励参保人在集中缴费阶段,对各种原因未能及时交费或临近到龄领取待遇人员,及时办理补交或二次交费。
七、奖惩措施
1、凡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任务数80%的村(社区)奖励5000元;2月28日前完成任务数100%的村(社区)奖励15000元,奖金用于奖励镇、村(社区)、组包保人员。
2、3月10日前完成任务数100%的村(社区),奖励7000元,奖金用于奖励镇、村(社区)、组包保人员。
3、截至3月10日,完成任务数超过100%的村(社区),除按上述规定奖励外,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再奖励1000元。
4、截至4月10日,未完成任务数的村(社区)给予通报批评外,罚包村班子成员1000元,镇包村干部800元,罚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包组两委干部3月份工资(含三月份绩效工资)并按每低1个百分点,从村(社区)级经费扣1000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征缴工作方式的组织、部署和协调,及时掌握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强化目标责任意识,包村人员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具体抓,两委及包组干部,包保到户,明确任务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本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在3月15日前完成。
(二)建立应急制。各村(社区)建立问题快速响应机制,畅通上下沟通渠道,梳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舆情分析,维护和保障缴费人的合理诉求,防范和化解舆情风险。对社保缴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优化缴费服务。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不断改进和优化缴费服务,联合银行开展动员部署、政策宣传、交费辅导等工作,及时回应并妥善解决社会关切和涉及交费人切身利益的缴费服务问题,让缴费人获得更多更好的缴费服务体验,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平稳有序开展
(四)强化督查考核。把握节点、完成任务。从2月14日后每周通报一次进度,以系统回盘和银行小票数据为准,每周一例会排名,对完成较慢的村(社区)进行调度。对完成较快的村(社区)通报表扬。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影响全镇整体进度的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调度和约谈。联系人:邱玲 联系电话:0557-2551103
附件:桃园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分解表
埇桥区桃园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1日
桃园政〔2022〕8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桃园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doc
桃园政〔2022〕8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桃园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pdf
附件
桃园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序号 |
单位 |
任务数 |
500元以上 |
1 |
钱营孜社区 |
1469 |
147 |
2 |
光明村 |
1364 |
136 |
3 |
西杨寨村 |
1388 |
139 |
4 |
桃西村 |
2121 |
212 |
5 |
浍光村 |
2372 |
238 |
6 |
吕寺村 |
1313 |
131 |
7 |
东坪集村 |
1380 |
138 |
8 |
桃东村 |
1503 |
150 |
9 |
桃园村 |
2653 |
265 |
合计 |
|
15563 |
15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