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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343/202202-00011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通知,农业、林业、水利,个人 发布机构: 桃园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2-26  发布时间: 2022-02-26 15:24
号: 桃园政〔2022〕6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镇级文件】埇桥区桃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埇桥区桃园镇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
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人: 初审:潘丽丽     复审:邱玲 陈开乾    终审: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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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文件】埇桥区桃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埇桥区桃园镇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
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桃园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2-02-26 15:24 责任编辑: 桃园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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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文件】埇桥区桃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埇桥区桃园镇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
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桃园政〔2022〕6号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将《埇桥区桃园镇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陈开乾  联系电话:0557-2551103

 

 

桃园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6日        

 

 

桃园镇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

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化解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矛盾纠纷,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15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政办秘〔2022〕5号)、《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埇政办秘〔2022〕1号)的要求及有关工作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综合施策,齐抓共管、各方协同、边排边改的原则,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深入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化解,着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创造良好条件。

二、排查化解范围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

因宅基地确权、权属、审批、占用、处置和住宅继承、拆迁安置及其他因宅基地引起的纠纷。

(二)农村承包地纠纷

因承包地确权、权属、处置和农村机动地发包、四荒地发包及其他因承包地引起的纠纷。

三、主要任务

(一)排查纠纷底数。各村自下而上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群众举报、媒体披露等社会关注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深入排查,分级逐一建档立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有台账、化解有档案。

(二)积极稳妥化解。对摸排出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做到边排查边化解,主要依靠村级组织化解。对确实难以化解的纠纷,要层层落实包案化解责任。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坚持一事一策、一人一策,积极稳妥化解。

(三)建立长效机制。整合镇、村组力量,健全镇、村、组三级工作网络。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建立信息预警、教育疏导、研究分析、集中调处、联合督查、回复反馈等制度机制,做到标本兼治、常抓不懈。

四、责任分工

(一)镇级抓总。镇委、镇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压实各村责任,各村要有效整合资源和力量,发挥各部门作用,加强对辖区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推动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建立埇桥区桃园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附件1、附件2),研究解决推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督导、调研,移交重点线索,调度通报进展情况,梳理汇总摸排情况,及时向镇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村抓落实。村级组织是本地排查化解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人员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组织精干力量进组入户排查、入细入微化解,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深入、化解有效。

(三)部门协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规划所、派出所、司法、信访、法庭等相关部门,要在同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推动排查化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1年12月开始,至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2月31日前)。自上而下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定时间、定任务、定要求,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1月1日-3月20日)。按照“镇包村、村包组”要求,各村深入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将本辖区内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全部排查清楚,坚持边排查边化解。以村为单位,逐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登记表》,建立台账。在此基础上,各村要明确化解责任分工,形成《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和排查报告,经村负责同志审定后,3月20日前报镇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调处化解阶段(3月21日-5月20日)。按照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做好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依法依规开展纠纷化解。对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通知》印发前违法占地建房引起的纠纷,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先试点探索解决办法,再扩大范围逐步化解。镇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纠纷化解情况,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重点村、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

(四)巩固提升阶段(5月21日-6月15日)。各村要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完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并认真总结,形成专题报告,于6月10日前,经村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报镇联席会议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纳入工作日程、摆上重要位置、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定期听取汇报,解决困难问题,切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密切部门协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牵头抓总,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参与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交、联合化解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注重综合施策。要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处理、纠纷仲裁、司法诉讼等手段,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努力发挥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要加强动态管理,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对重大矛盾纠纷,要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及时调处。对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各村要统筹研究调处化解的措施。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既立足当前,注重解决面上出现的各类纠纷,又着眼长远,积极探索从源头化解纠纷的办法路径,真正将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乡、重大纠纷不出区”。各村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梳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镇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村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导、督查,对排查化解工作推进不力的村,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桃园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

会议制度

2.桃园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

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和成员名单

3.相关表格

 


附件1

 

桃园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

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

 

为统筹协调推进全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贯彻落实镇委、镇政府关于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政策研究,向镇委、镇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二)统筹推进全镇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协调各部门做好排查化解相关事项,督促各级认真抓好排查化解工作任务。

(三)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全镇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向镇委、镇政府汇报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

二、组织规则

联席会议由镇委组织部、镇委宣传部、镇委统战部、镇法庭、镇派出所、镇民政所、镇司法所、镇财政所、镇自然资源规划所、镇住建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退役军人事务所、镇残联、镇妇联等部门组成,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牵头单位。

镇主任科员陈开乾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党政办主任邱德义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张丙建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张丙建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

(五)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镇委、镇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派员带队或参加督导;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2

 

桃园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和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陈开乾    镇主任科员

副召集人:邱德义    镇党政办主任

张丙建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刘  萍    镇委组织部科员

方  勇    镇法庭庭长

张  喆    镇派出所所长

苏永芬    镇民政所负责人

莫洋洋    镇司法所所长

李虎生    镇财政所所长

雷  军    镇自然资源规划所所长

陈家振    镇住建所所长

杨  雷    镇退役军人事务站负责人

蔡丽芳    镇妇联主席

王春荣    镇农经站工作人员

  

附件3

 

入户调查登记表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   (门牌号)

户主基本信息

姓名:

身 份

□干部   □中共党员  

□群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是否本村村民

□本村村民 □外村村民 □城镇居民 □其他

纠纷基本信息

土地类型

□宅基地    □承包地    

纠纷对象

□个人(涉及  户   人) 

□村民小组  □村集体  □政府  □政府部门

纠纷原因

宅基地

□确权 权属 □审批 □占用

□处置 □住宅继承 

□拆迁安置  □其他

承包地

□确权  □权属  □处置  

□农村机动地发包 □四荒地发包

□其他

主要内容

(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发生时间

 

受理时间

 

纠纷化解情况

□尚未处置   □正在化解   □已化解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

类型

纠纷

原因

当事人

姓名

纠纷

对象

涉及

户数

和人数

发生

时间

受理

时间

化解

情况

责任

主体

责任

领导

牵头

指导

部门

宅基地

 

 

 

 

 

 

 

 

 

 

 

 

 

 

 

 

 

 

 

 

 

 

 

 

 

 

 

 

 

 

 

 

 

 

 

 

 

 

 

 

 

 

 

 

 

 

 

 

 

 

 

 

 

 

 

 

 

 

 

 

承包地

 

 

 

 

 

 

 

 

 

 

 

 

 

 

 

 

 

 

 

 

 

 

 

 

 

 

 

 

 

 

 

 

 

 

 

 

 

 

 

 

 

 

 

 

 

 

 

 

 

 

 

 


 

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分乡镇(街道)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纠纷

原因

土地类型

排查数量

涉及户数

和人数

化解情况

牵头指导部门

确 权

宅基地

 

 

 

 

权 属

 

 

 

 

处 置

 

 

 

 

审 批

 

 

 

 

占 用

 

 

 

 

住宅继承

 

 

 

 

拆迁安置

 

 

 

 

其 他

 

 

 

 

确 权

承包地

 

 

 

 

权 属

 

 

 

 

处 置

 

 

 

 

机动地发包

 

 

 

 

四荒地发包

 

 

 

 

其 他

 

 

 

 

 

 

 

桃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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