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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343/202211-00003  信息分类: 应急预案
 内容分类: 公告,综合政务,卫生、体育、医疗,个人 发布机构: 桃园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1-01  发布时间: 2022-11-01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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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桃园镇卫生院2022年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人: 初审:陈振     复审:潘丽丽邱玲    终审: 李超杨国栋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桃园镇卫生院2022年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文章来源: 桃园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2-11-01 15:16 责任编辑: 桃园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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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桃园镇卫生院2022年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结合当前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应对突发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及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及时更新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突发变异后新冠病毒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利于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发现疑似病例及时规范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有效防控疫情扩散,提高了预检分诊能力与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

(三)规范疑似病例流调、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三、组织管理

更新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防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控制中心及桃园镇政府的指导下,负责全镇及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院感防控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预检分诊医疗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小组。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振(院长)

副组长:李  军(医务科科长)

包德华(防保所所长)

成  员:张  峰  余德玲  胡继红  施  洁  张  红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  长:陈  振(院长)

副组长:李  军(医务科科长)

包德华(防保所所长)

医疗组成员:梁  斌  张  文  张持颠  李三虎

护理组成员:胡继红  刘  莉  李荣英  夏丽丽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  长:陈  振(院长)

副组长:李  军(医务科科长)

包德华(防保所所长)

成  员:张  峰  余德玲  胡继红  施  洁  张  红

梁  斌  张己刚  邵  平  薛先峰  韩  华

4.消毒隔离组

组  长:包德华

副组长:胡继红

成  员:丁  勇  付  浩  王西民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包德华

成  员:张  峰  余德玲  张青霖  单雅茹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近期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五、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各科室要认真学习落实《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2022版)》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院感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相关科室对缺少的医疗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工作区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四)全体医务人员无紧急事情不出市,需外出的提前报备,所有人须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

六、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在通风良好、易于把守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一扫三查”,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做好门(急)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规范转诊发热患者,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区管理

1.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医院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一患一陪护或不陪护,禁止探视。

2.病区备好缓冲病房及隔离房间  在各病区便于转运位置备缓冲病房2间,保证急诊患者在可控范围内进行诊疗,等待核酸检测结果;隔离病房1间,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

3.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所有患者及陪护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办理住院手续,住院期间根据文件要求定时开展核酸检测。陪护人员不得随意外出,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三)发现疑似及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者,按规定程序、时间节点进行上报及转运。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报上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临床专家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再转诊。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四)做好医院出入口管理  医院正门(南门)作为患者通道,东门为医务人员通道,大楼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五)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进行抗原检测结果正常或提供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并拨打定点发热门诊120转运,做到闭环管理。

(六)做好所有人员(包括医务人员、保洁人员、保安等外包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  建立早晚检测制度,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科室内每日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及时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七)医院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在饭堂集中用餐,个人自带饭盒打饭回科室进食,减少人员聚集。

(八)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九)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各项要求,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加强对预检分诊点、病房、门诊等重点工作区域的通风、消毒工作,做好医院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污水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十)病例发现与报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七、预检分诊点设置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规范配备值班人员,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指导规范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疑似症状者及时拨打定点发热门诊120,密闭转运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二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临时隔离点,与120医务人员交接、转运、记录。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八、应急措施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诊疗工作,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加强重点环节和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疑似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九版)》、《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复用医疗用品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九、应急培训

实施分类全员培训。通过线上培训、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医废处置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桃园镇卫生院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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