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343/202306-00023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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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综合政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安、安全生产、司法,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桃园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6-27 | 发布时间: | 2023-06-27 16:58 |
文号: | 桃园政〔2023〕9 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镇级文件】关于印发《桃园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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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初审:潘丽丽     复审:邱玲    终审: 李超 | ||
政策咨询机关: | 桃园镇人民政府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7-2551103 |
桃园政〔2023〕9 号
各村、镇直相关单位:现将《桃园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联系人:马万青 联系电话:0557-2551103
桃园镇人民政府
2023年 6 月 27日
桃园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根据埇桥区《关于立即开展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埇安办〔2023〕20号)等文件精神,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全镇范围内燃气充装,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风险隐患,堵塞安全漏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工作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燃气安全的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清醒认识燃气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组织排查整治燃气用户安全隐患,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排查整治燃气气瓶充罐装环节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压缩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气瓶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资料、监检报告、充装记录等内容。严厉打击充装未经检验的翻新、改装、报废气瓶行为,严查充装非本单位液化气气瓶、非法倒装气瓶、跨区域经营等行为。
(二)排查整治液化气气瓶运输环节隐患。监督辖区燃气气瓶和燃气配送员开展风险自查,严厉查处使用非专业车辆运输气瓶行为。
(三)排查整治燃气户内安全隐患。
1、燃气经营配送员要严格履行入户安检要求,重点检查气瓶外观、胶管、减压阀、手轮等设施是否完好可用,对于发现的失效设施要立即处置并进行更换。燃气经营配送员要直接负责、亲自安排燃气用户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立即逐一入户摸排调查、全面摸清燃气用户用气安全措施情况、重点排查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用气安全情况,对摸排中发现存在管道泄漏的,未使用燃气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存在失效、老化、不合格等安全隐患的,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燃气灶具等安全隐患的,不具备正常安全用气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供气等管控措施,逐一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整改过程中、要落实好管控措施,防范事故发生。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气,供气后要定期复查,督促用户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城建所、市场监管所要加强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商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排查、重点检查用户燃气具、气瓶、连接管、减压间、消防设施、燃气泄漏报警器是否正常安装并使用;燃气灶具是否带有熄火保护装置;气瓶间是否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是否擅自将气瓶放置在室内用气场所违规使用双气源;严厉处罚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私接“三通”等行为;鼓励用户安装燃气泄漏联动保护装置。
3、城建所、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要重点排查镇域内违规设置的液化气非法储存充装点与无证经营的流动液化气小商贩。一经发现、要坚决于以取缔和处罚。
(四)排查整治燃气具违规生产和销售行为。
市场监管所要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违规生产和销售行为。要督促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流通销售渠道点和小商品市场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增加对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的抽检批次和频次。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五)健全完善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城建所、市场监管所要立足职能,监督辖区各燃气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保质保量配齐安全管理、巡查巡检、值班值守等各类关键岗位的人员。完善安全操作、巡查巡检、值班值守、应急抢险、交接班、入户安检、客户服务、提高工作效率、丰富工作内容、压实工作责任,要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建立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6月25日)。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桃园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压实属地、行业及企业监管责任,镇安委办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二)排查整治(2023年6月25日至6月30日)。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清单加闭环”的工作原则,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 动态更新台账清单,整改完成后进行验收并销号,实现闭环管理。整治过程中,对不履行燃气安全责任、拒不整改等行为,要予以严厉处罚。
(三)巩固提升(2023年7月至11月)。总结排查整治过程中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健全我镇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各村书记、各站所负责同志要主动落实“一岗双责”。镇安委办要牵头协调,建立集中攻坚工作机制,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工作局面。
(二)加大执法监督。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宽松软等现象,对燃气配送员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重点执法。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海报条幅、户外大屏及新媒体等形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积极推进燃气安全使用进村居、进企业、进商场、进医院、进学校等活动,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共同管控的良好局面。
附件:桃园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桃园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7日
附件:
桃园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 超(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崔 彪(副书记)
邱 玲(副镇长)
成 员:张 喆(桃园派出所所长)
马万青(城建所所长)
潘丽丽(安委办主任)
张晓溪(市场监管所所长)
汪小领(交管站站长)
侯家伟(镇中心校校长)
马学飞(镇卫生院院长)
苏永芬(民政所负责人)
孙景龙(文广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城建所,由马万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桃园政〔2023〕9号桃园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docx
桃园政〔2023〕9号桃园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