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343/202312-00037 | 信息分类: | 政府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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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安、安全生产、司法,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桃园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2-12 | 发布时间: | 2023-12-12 17:0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桃园镇召开2023年四季度安全生产和 消防安全工作部署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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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初审:潘丽丽     复审:邱玲    终审: 邢楠 |
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2日下午3:00
会议主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邢楠
参会人员: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镇内部分企业负责人
会议地点:镇三楼会议室
会议内容:会议共有三项议程
一、镇政府潘丽丽带领参会企业人员认真学习省、市、区文件精神,对涉及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落实的内容逐一学习
1、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基础上,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每季度要开展1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2、企业要按照“三自双报告”(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和报告主管部门、报告消防部门)要求,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及时整改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及时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及时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及时整改员工宿舍存在火灾风险隐患的。
3、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全员岗位责任。
4、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对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加强全程管控,严格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管理,要组织全员违规动火作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排查安全关键岗位人员情况。
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至少开展1次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的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组织开展有限空间排查整治,开展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报备镇政府。
7、企业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至少组织1次事故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至少2次(如金属冶炼、粉尘涉爆企业)。
8、企业对照(燃气)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自查自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二、镇分管安全生产政法委员许鹏带领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精神
桃园镇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及时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和省市区安委会工作安排,结合各单位监管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隐患。
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邢楠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强调,并安排具体工作
今天来参会的是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镇内部分企业负责人,对照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巡查考核细则要认真学习领会,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宿州市埇桥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总体方案》(埇安全【2023】7号)文件要求,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要明显提高。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集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
根据国家和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1、镇内企业要针对消防设施、消防管理、消防通道、消防责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等方面全面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止事故发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2、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突出大型商业综合体、“九小场所”、“厂中厂”、烟花爆竹、经营性自建房以及医院、学校、养老院等重点场所,一体推进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执法和防火宣传,坚决遏制火灾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