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343/202506-00018 | 信息分类: | 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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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安、安全生产、司法,个人 | 发布机构: | 桃园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6-09 | 发布时间: | 2025-06-09 14:4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桃园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
审核人: | 初审:周华丹     复审:刘少石    终审: 邢楠 |
一、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为切实做好桃园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根据《安徽省基层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桃园镇范围内突然发生的,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
1.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应急组织体系
2.1指挥机构及职责
桃园镇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总指挥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总指挥由镇长担任。成员由派出所、市监所、安委办、财政所、民政所、规划所、卫生院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委办,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
(2)组织编写、修订全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3)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并督促落实防控措施;
(4)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5)组织做好应急设备设施维护以及应急物资管理、使用和发放;
(6)负责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工作。
2.2应急救援队伍及职责
(1)消防救援队伍:负责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工作;
(2)应急救援队伍:负责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的抢险救援工作;
(3)志愿者队伍:协助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工作。
2.3职责分工
(1)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周边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疏散人员的安全疏散。
(2)市监所: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报告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安委办:负责组织协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4)财政所:负责保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救援所需经费的落实。
(5)民政所:负责组织和实施对受灾群众的救助、安置和安抚工作。
(6)规划所:负责组织和实施对危险区域和危险源的排查、评估和整治工作。
(7)卫生院:负责组织和实施对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工作。
三、报告和预警
3.1风险分析与预测
风险分析:
自然灾害:桃园镇为温暖带季风季候,平原为主,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包括旱涝、霜冻等。
事故灾难:桃园镇拥有工贸企业、煤矿企业、发电厂、仓储大棚、市外桃园旅游景区等,这些企业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等。此外,道路交通、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也可能出现故障,导致事故灾难的发生。
风险监测:桃园镇需要承担主要风险监测任务的队伍和人员包括风险隐患巡查人员、信息报告员、先期处置人员以及配合上级开展灾情统计等工作的人员。这些人员的工作职责包括对风险隐患进行巡查、及时报告风险监测信息、先期处置突发事件等。利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通过网格员、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等基层工作人员收集和上报风险信息,利用信息化监控系统等现代化手段捕捉风险信息。
3.2预警
桃园镇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预测与预警结果,针对突发事件开展风险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1预警启动
根据桃园镇监测监控数据变化状况、事故险情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或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进行预警。
事故预警的条件:事故发生的征兆。
事故预警的方法、方式:采用电话、手机、广播、微信群等方式通知。
信息发布的程序:根据各单位对突发事件的预报和预测结果,应急救援指挥部对生产安全事故采取以下措施:
1)下达预警指令。
2)及时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3)根据事态发展的情况,采取防范控制措施。
3.2.2响应准备
在接到预警并且分析研判后,按照应急响应分级,准备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按照应急组织机构成立指挥部,并对桃沟镇的应急资源进行调配,后勤保障组将应急救援物资准备就绪,抢险救援组保持随时待命状态。
3.2.3响应启动
①有关负责人、应急工作组人员、应急救援队伍等在岗备班,进入待命状态;②检查现有物资、装备的有效性,有需要的要做到定向前置;③依法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④明确转移路线、转移地点、转移方式、转移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及时组织人员转移、疏散、撤离,并予以妥善安置;⑤加强对预判受影响区域内的加油站、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地下空间等重点场所、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巡查;当确认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3.2.4预警解除
根据上级部门发布的预警解除信息,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相关区域和人员,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3信息报告
3.3.1信息接报
在事故发生时,现场目击者都必须立即采用内部电话、手机等方式进行报警(必须立即拨打应急电话0557-2551103),由指挥部根据事态情况通过电话、对讲机或广播发布事故消息,做出紧急疏散和撤离等警报。需要向周边发布警报时,由指挥部人员向周边单位发送警报消息,事态严重紧急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和请求社会援助的电话。
村及有关人员第一时间向乡镇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及苗头性信息的工作要求,情况紧急时直接拨打119、110、120等报警和急救电话。桃园镇24小时应急电话:0557-2551103。
3.3.2信息处置与研判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谯城区区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应急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市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应急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和负有应急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急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应急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突发事件信息通常包含: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影响范围、处置措施、请示支援事项等。
3.3.3信息传递
(1)向政府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用电话或网络等方式向埇桥区应急管理局、上级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汇报事故情况。
(2)向周边企业的通报
后勤保障组负责按照总指挥的指令向周边企业,利用手机进行事故信息通报,告知可能的危害和注意事项。
(3)医疗救护求援
当有人员受伤时,医疗救护组应立即与医院取得联系,请求紧急救助。明确向上级党委和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单位)报告信息的流程、内容、时限和责任人,以及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联络。
四、应急处置
4.1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分析研判结果,确定响应级别,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警情判断、应急启动、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事态控制、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几个过程。
接到事故报警后,按照工作程序,对警情做出判断,初步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并闭。
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如通知指挥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信网络、通知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成立现场指挥部等。
4.2应急处理措施
警戒疏散。
警戒范围: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需要根据事件性质、范围和影响程度等因素来确定警戒范围。
疏散区域:根据警戒范围和实际情况,需要确定疏散的区域。疏散区域设置在学校、广场。
疏散负责人和组织者:疏散负责人由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担任,负责制定疏散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者由当地政府、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人员担任,负责具体实施疏散计划。
疏散方式:分阶段、区域以及情况桃园镇防指(办)统一调配采取步行、农用车、镇村安排车辆等形式转移群众。
抢险救援。
消防救援队伍:负责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民兵营:在需要时调用其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基层医疗救援队伍:负责现场的医疗救援和伤员转运等工作。
志愿者队伍:参与应急救援、物资搬运等工作。
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实际情况,调用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如水务、电力、通信等部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转移安置。
转移安置责任主体和负责人:责任主体桃园镇各行政村,各村党总支书记为负责人,组织协调各村转移安置工作。
被转移安置人员:被转移安置人员是指需要被转移安置的人员,包括受灾群众、失去住所的人员、需要紧急救援的人员等。
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光明村安置点光明小学;吕寺村安置点吕寺村部;桃园村安置点桃园中学;东坪村安置点东坪新区幼儿园;钱营社区安置点前营村部、小学;浍光村安置点浍光村部、大吴小学;桃西村安置点桃西村部;桃东村安置点桃东村部;西杨寨村安置点西杨寨村部。
被转移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及医疗需求:
桃园镇政府提供食品、水、衣物、住宿等。
桃园镇卫生院医疗提供急救医疗、常规医疗服务等。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援和护理服务。
被转移安置人员信息统计和人员安抚的工作:
安委办负责信息统计,包括统计被转移安置人员的数量、身份信息等。
司法所向被转移安置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4.3联动支援与保障
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组,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确保现场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⑴抢险救援组:按事故类别分别由派出所、消防、市监、交通等相关部门组成,组织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调遣后续增援队伍。
⑵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组:由镇卫生院组成,负责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工作。
⑶交通管制组:由派出所、交管站等组成,负责事发地道路、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⑷治安警戒组:由派出所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保护事故现场,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取证依据和资料。
⑸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派出所、民政所等部门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由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⑹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村负责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⑺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财政所、民政所等部门组成,根据需要负责调集、征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用于应急。
⑻应急通信组:由电信、移动、联通等电信运营企业组成,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通信畅通。
⑼综合信息组:由现场指挥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⑽生活保障组:由事发地村委会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⑾特种应急组:由派出所、环保站、环综办等组成,负责外围化学事故、群体性突发事件。
4.4响应终止
各相关部门经确认满足以下条件时,可由总指挥宣布现场应急响应结束:
(1)事故已消除,不存在二次发生的可能;
(2)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已消除;
(3)事故对人、环境造成的影响已经消除;
(4)受伤人员已经得到妥善安置;
(5)事故现场已根据有关要求进行保护。
(6)对应急救援工作应组织进行总结。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态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并报总指挥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发布终止响应终止,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五、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事发地村会同镇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事故灾难发生后,由安委办督促各类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履行保险责任,迅速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5.2评估总结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进行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对事故的评估是否准确;应急救援决策是否准确;应急救援资源调配使用是否合理;应急救援行动是否协调;通信是否畅通;应急救援效果与预案的不适之处,提出修订建议,完善应急预案。
六、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可使用个人的手机和内部电话进行信息沟通。应急电话0557-2551103(24小时)。
6.2队伍保障
应急管理小组成员包括本地区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
6.3场所保障
桃园镇各行政村内所属学校及村部作为应急避难场所,负责人为各村党总支书记。
6.4物资保障
依据本预案应急处置的需求,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为主和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物资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的区域联动机制,做到应急物资资源共享、动态管理。在应急状态下,由桃园镇应急指挥中心统一调配使用。
七、应急预案管理
7.1发布实施
本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应当经桃园镇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编制单位负责解释。
7.2备案管理
本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村(社区)应急预案报乡镇备案。
7.3宣传培训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提高公众对应急知识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在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横幅、标语等,提醒公众注意安全。
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应急知识读本和宣传材料免费发放给公众。
7.4应急预案演练
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的应急处置能力。
八、附件
8.1桃园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人员名单
8.2桃园镇突发事件预警流程图
8.3村级突发事件预警流程图
8.4 专项应急预案
附件8.1
桃园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1 |
杨国栋 |
镇党委书记 |
18105575099 |
2 |
邢楠 |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18905571165 |
3 |
崔彪 |
党委副书记 |
13955720416 |
4 |
曹敏 |
统战委员 |
13956879296 |
5 |
孙祖生 |
纪委书记 |
13615575808 |
6 |
周华丹 |
武装部长 |
17754257001 |
7 |
王凤君 |
宣传委员 |
13305575880 |
8 |
钱和允 |
副镇长 |
17719338571 |
9 |
邱玲 |
副镇长 |
13305577089 |
10 |
陈开乾 |
四级主任科员 |
18905572059 |
11 |
耿正 |
派出所所长 |
19855729386 |
12 |
张晓溪 |
市监所所长 |
18055700029 |
13 |
侯家伟 |
中心校校长 |
13955721880 |
14 |
马学飞 |
卫生院院长 |
13855702305 |
15 |
冯小清 |
财政所所长 |
18155781988 |
16 |
苏永芬 |
民政所所长 |
13956876679 |
17 |
王收 |
规划所负责人 |
18955763441 |
18 |
邱德义 |
党政办主任 |
15805578171 |
19 |
汪小领 |
交通安全站队长 |
138557791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