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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466/202004-00073  信息分类: 基层站所
 内容分类: 公告,其它,个人 发布机构: 杨庄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4-26  发布时间: 2023-04-26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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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宿州市埇桥区杨庄镇人民政府土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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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杨庄镇人民政府土管所

文章来源: 杨庄乡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3-04-26 10:58 责任编辑: 杨庄乡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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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杨庄镇人民政府土管所

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国土管理的规定,在上级国土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管理工作。

(2)会同镇政府编制及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上级要求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做好农田保护区的保护工作。

(3)协助上级做好本区域内土地征用,做好单位和个人用地手续审查呈批的具体业务。

(4)统一管理本辖区地籍,负责土地资源变更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变更登记的调查、审核、呈批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地籍测量工作。

(5)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规和政策在本辖区内的贯彻实施。开展日常土地巡查监督,及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做好建设用地的核查工作;协助上级机关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6)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土地分等定级和土地资产评估及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调解协商及土地信访工作。

(7)拟订本区域内土地垦复和土地整理开发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土地垦复开发工作。

(8)负责国土管理宣传教育,宣传普及土地政策法规。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土地管理条例》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三、办事程序建筑用地审批

1 、个人到乡镇土管所领取建房申请报告并登记;

2、个人填写后交村小组审查签字报委会同意村书记签字、盖章;

3、本人将申请报告登记汇总到土管所 ;

4、土管所和规划所根据报告在一周内到现场勘察,符合规划可以建房的当场发放申请表,不符合规划的现场解释、说明,已领取并同意建房并发放申请表的农户,在按要求填好申请表后交至土管所 ;

5、报乡镇政府审核;

6、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7、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到现场监督建房。

负责人:刘现新

联系电话:13955788466

邮政编码:234118

办公地址:杨庄镇土管所(街东村原村部对面)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办公邮箱:6172476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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