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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466/202101-00061  信息分类: 宅基地使用情况
 内容分类: 通知,其它 发布机构: 杨庄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1-20  发布时间: 2021-01-20 11:32
号: 杨庄政〔2021〕3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成立杨庄乡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联审联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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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杨庄乡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联审联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来源: 杨庄乡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1-01-20 11:32 责任编辑: 杨庄乡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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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杨庄乡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联审联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农合〔2020〕38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工作,结合杨庄乡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杨庄乡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联审联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刘朝法(党委副书记、乡长)

   长:赵勇(人大主席)

郑凯(党委委员)

     员:程雪艳(农经站站长

张彦军(规划中队都队长

刘现新(国土所

李志强(林业站站长

 飞(水利站站长

薛广才(农综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杨庄乡杨庄乡为民服务中心 赵勇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召集各部门联合对农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将审批情况报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埇桥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备案。

杨庄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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