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466/202207-00009 | 信息分类: | 决策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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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公安、安全生产、司法,个人 | 发布机构: | 杨庄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6-01 | 发布时间: | 2022-06-01 09:59 |
文号: | 非正式文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社会公众征集】关于征求《杨庄镇校园安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意见 | ||
审核人: | 初审:倪力帆     复审:宋家钰    终审: 于海 |
因工作要求,杨庄镇安危办起草了《杨庄镇校园安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7月1日上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到党政办,邮箱号:yzxdzb2021@163.com。联系电话:0557-4310104。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
杨庄镇校园安全工作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筑牢防线、织密网线、严守底线,大力防范化解影响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努力营造稳定发展的教育环境,为新时代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通过实施校园安全“十大行动”,强基础、补短板、建机制、抓落实,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推动校园安全基础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周边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长效机制明显健全,全镇校园安全形势明显向好。
三、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行动
1.全镇各学校要加强防溺水工作宣传,突出抓好“十个一”宣传教育。要通过家长会、短信、致家长一封信、家访、微信群等方式向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督促家长(或委托监护人)做好安全监护工作。(责任单位:全镇各学校)
2.建立周末、节假日安全警示制度,在节假日放假前和假期中,每一天都要向家长发送预防溺水警示提醒,要求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职责。(责任单位:全镇各学校)
3.加强对属地沟塘河坝等水域的排查巡查,建立水域台账和分布图,及时完善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视频监控,重点水域配备简易救生设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每一处水域设立安全防护长,要求水域所有权人员建立巡查队伍。(责任单位:各村)
4.指导各村加强对内部水域的管理,设置警示标识及护栏;加强学校周边各类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强化施工现场封闭管理,针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基坑等,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落实隐患排查制度,设立警示标牌;加强对道路、桥梁等施工生产过程的监管,排查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要求施工单位设立警示标牌;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其管辖的工程范围内,对发生溺水事件可能性较大的水域,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单位:镇文化站、 镇城建所、镇水利站)
5.突出抓好双休日、节假日和暑假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对存在隐患的水塘等危险水域,做到巡逻巡查全覆盖。(责任单位:各村)
(二)预防校园欺凌行动
1.健全完善学生欺凌处置工作组织机构,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指导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完善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全镇各学校)
2.全面强化心理咨询工作,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指导、培训及平台作用,培养一批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班级设立安全委员,班主任及时沟通掌握学生心理健康情况,特别关注少数特殊群体学生。(责任单位:全镇各学校)
3.加强宿舍管理,每栋宿舍楼至少设1名专职或兼职宿舍管理员,建立健全领导带班、班主任(教师)值班及保安员在岗值勤制度,不间断开展夜间巡查。(责任单位:全镇各学校)
4.强化部门联动、相互配合,政法、综治、公安、教体等部门要积极分析研判、会商解决涉教涉校矛盾纠纷。各学校要设立校园欺凌、青少年违法犯罪、性侵等突出问题永久性举报箱、举报电话、微信举报受理平台,并在学校大门口醒目位置公示,同时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和法制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拧紧责任链条,对校园欺凌视而不见造成负面影响或引发严重后果等突出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也要倒查追究监管责任,切实有效防止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责任单位:镇司法所、 镇派出所、镇卫生院)
(三)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行动
1.加强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加强对安全区内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四个禁止”,即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场所、禁止设立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设立彩票专营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责任单位:镇安委办、镇市监所)
2.清理整治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摊点、违章建筑等影响学校安全的问题,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售卖“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镇市监所)
3.完善学校门前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和减速带设置。强化“护学岗”建设,确保人员及时到岗到位,定期整治严重妨碍学生进出学校、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广大青少年上学、放学人身安全。(责任单位:镇交管站)
4.加强校园周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高危人员排查管控,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和会商研判,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镇司法所)
(四)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1.将消防安全纳入教育宣传培训内容,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和火灾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成效。(责任单位:全镇各学校)
2.督促学校落实消防工作要求,及时完善更新消防设施设备、检验维护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有效。(责任单位:安委办 )
3.深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校舍、宿舍、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等学生聚集重点场所消防隐患,建立台账并及时整改上报。(责任单位:全镇各学校 )
(五)食堂和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1.全面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确保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互联网+视频厨房”实施率达100%。(责任单位:镇市监所 )
2.健全并落实校长陪餐、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原材料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全镇各学校 )
3.加强食堂食品监督检查,重点对学校食堂后厨、配餐区、食品贮存仓库、用餐区等场所的环境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同时检查食品贮存、粗加工、清洗、切配、烹饪、备餐、食品留样、餐饮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等环节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责任单位:镇市监所 )
4.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炊管人员、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力度,加强对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膳食营养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责任单位:镇市监所、全镇各学校 )
(六)交通安全专项行动
1.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突出文明乘车、文明骑车、安全行路等重点,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文明素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全镇各学校 )
2.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完善校车安全管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严查严处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校车”。(责任单位:镇交管站、各村、全镇各学校 )
3.加强对接送学生上、放学车辆的教育引导,对私自改装车辆、超员超载等违规接送学生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责任单位:镇交管站 )
(七)实验室危化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行动
1.指导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责任单位:全镇各学校 )
2.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排查工作,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责任单位:全镇各学校 )
3.加强锅炉、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加强对特种设备日常检查保养。(责任单位:镇市监所、全镇各学校 )
(八)常态化疫情防控专项行动
1.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管好学生及家长、教职工及家属、后勤人员及家属六类人员,重点抓好封闭管理、晨午检、场所通风消杀、重点人员报备跟踪、个人防护、物资储备、核酸检测、宣传引导、应急演练等九个环节。(责任单位:全镇各学校 )
2.指导学校做好常态化下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新冠肺炎应急处置及学校卫生、饮用水和疾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各学校防疫及传染病防控培训,指导师生掌握防疫和传染病防控的知识和常识。(责任单位:镇卫生院、全镇各学校 )
3.抓好节假日学校疫情防控。坚持“非必要不离家、不外出”,教育引导师生假期期间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减少人员流动。确因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须严格按照程序登记报备,谁审批谁负责。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加强校外培训行为监督巡查力度,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节假日期间开展线下培训。(责任单位:镇市监所、全镇各学校 )
(九)校园及周边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行动
1.全面开展校园建筑设施(包括校舍、操场、厕所、围墙、大门等)排查,属危房、危墙、危厕、危大门的要逐一登记上报。凡经检测、鉴定被评定为C、D级危房的一律按照鉴定意见的处理措施进行分别处理,该加固的立即加固,应拆除的立即按照程序拆除,通过维修、改造能够使用的,要依据《安徽省中小学校舍管理养护暂行办法》精神,对排查的隐患要及时进行处理,属于日常维护和大修改造的由学校负责即时维修;属于抗震加固的由学校向区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责任单位:全镇各学校 )
2.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居民自建房及其他建筑物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防止因建筑质量或墙皮脱落等原因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镇安委办 )
(十)安防建设提升行动
1.加强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强化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心理健康安全防范)建设,确保校园安全防范建设实现“四个100%”(专职保安配备,封闭化管理,一键报警、视频监控配备和联网)。(责任单位:全镇各学校 )
2.加强专职保安员配备和业务培训,帮助他们熟练使用防卫器材、一键报警装置、安防监控系统等设备设施,不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全镇各学校 )
3.提升学校安全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学校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建设,特别是在视频监控平台建设上要增加联网点位,提升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全镇各学校 )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2年5月5日至5月8日)。结合实际组织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6月15日)。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本地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各方面力量加快实施,精准推进各项排查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初步成效。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属于学校职责范围内的,要指导、督促学校自行整改;对不属于学校职责权限的,要依据部门职责和学校上报的安全专项整治问题交办台账,由其他涉及部门解决。
(三)集中攻坚(2022年6月16日至6月底)。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推进会、挂牌督办、跟踪整治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7月之后)。在推进校园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共性问题,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梳理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镇校园安全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强化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具体主抓,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措施,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校园安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压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监管,主动牵头、主动汇报、主动协调、主动落实。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立足校园安全工作职责,积极履职,积极配合,积极沟通,积极作为,各村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部门要对照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指导督促辖区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校园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凝聚起校园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完善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政法、公安、市场监管、卫健、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联动协作,健全联防联动联治机制,形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要加强涉教舆情应对处置,教体部门要密切配合宣传部门加强舆情应对预案体系建设,协调涉教网上舆情引导和调控管控,指导做好涉教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应对处置等工作。要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长效机制。
(四)强化督导问责。严格督查督查考核,镇纪委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督导,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通报、警示、约谈、问责等工作方式,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及时总结发现工作亮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好的做法进行表扬推广;对不重视学校安全工作、不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
杨庄镇校园安全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代良中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绍伟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超群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 雅 党委委员、宣传部长
李剑楠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宋家钰 党政办主任
徐 达 派出所所长
王 振 中心校长
梁怀志 司法所长
赵小跃 财政所长
刘现新 国土所长
许 飞 水利站长
唐世盟 环保站长
周志刚 城建所长
李 宝 交管站长
张建四 文广站长
王 为 卫生院长
陈民跃 市场监督管理所长
苏吉营 安委办主任
程继波 团委书记
倪力帆 妇联专职副主任
赵 峰 残联理事长
杨 玉 民政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中心校,王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