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466/202207-00019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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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 | 发布机构: | 杨庄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7-09 | 发布时间: | 2022-07-09 09:14 |
文号: | 杨庄政〔2022〕1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杨庄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 | ||
审核人: | 初审:倪力帆     复审:宋家钰    终审: 于海 | ||
政策咨询机关: | 暂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7--4310104 |
杨庄政〔2022〕18号
为进一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根据《埇桥区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埇农环组字〔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杨庄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广大农民群众卫生习惯,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以“时时放心不下”的为民情怀,强化责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在全镇10个行政村及镇直部门全面开展。
三、工作重点
各村、各单位要在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村庄清洁行动等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基础上,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庭院屋内拓展,重点围绕“整治农户庭院、改善个人卫生”开展:
(一)整治农户庭院,实现“四净两规范”。即:农户院内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无乱堆乱放等)、室内(居室、厨房、仓房等)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摆放整齐等)、厕所是否干净(无臭味、厕具清洁等)、房前屋后是否平整干净(无乱堆乱放等);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是否规范(堆放整齐、地面整洁等)、畜禽养殖管理是否规范(无人畜合居、畜禽圈养、地面无粪污等)。
(二)改善个人卫生习惯,实现农村居民“四勤两参与”。即:农民是否勤洗澡、是否勤换衣,是否勤打扫、是否勤收拾;农民群众是否积极参与村民自治、是否积极参与环境整治。
同时,要持续深入开展以“五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夏季战役”,组织农村户厕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加快排查整治黑臭水体,及时清理转运农村生活垃圾等。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2年6月开始,到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对于少数突出问题,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20日)。全镇要严格落实网格化包保制度,按照“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要求,即镇班子成员、包保干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分管人居环境整治的两委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分别包保一个自然村(所包村组不得重合),其余村两委干部全覆盖包保自然村(组),以行政村为单位,以自然村(组)为单元,全面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9月2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制定“一户一案”和“问题、目标、责任、时间”整改清单,建立“镇、村、帮扶干部”包保服务机制,9月20日前基本完成问题整改。有小问题的要立行立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建立长效帮扶措施、动态清零,确保整改问题改到位、不反弹。对“五清一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
(三)验收销号阶段(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底)。各村在完成整改的基础上,申请镇级验收销号。镇级对照“一户一案”进行逐户验收销号,严格做到“谁检查、谁验收、谁负责”。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底)。各村在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础上,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发现交办、调度推进、包保指导、验收销号、核查考核”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要充分发动群众,坚持群众主体,尊重群众意愿,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运动式整治,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二)强化责任分工。专项行动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镇环综办牵头,各村、各单位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工作指导,督促任务落实;各村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做好排查组织、整改落实、资金保障、配合验收销号等工作。
(三)强化综合施策。各单位要结合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爱国卫生运动等,促进农民转变思想观念、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将养成文明健康的家庭和个人卫生习惯,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和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团委、妇联、公共卫生委员会等职能作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普及环境卫生和健康知识。持续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卫生创建和健康村镇建设。积极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
(四)强化资金保障。我镇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和管护机制建立,根据排查整治的任务量和效果,以不高于每人2元的标准,按照各村收缴的新农合人数进行资金支持,各村也要进一步拓展资金筹集渠道,依法依规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各单位压实各自责任,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收集好的典型,对比前后整治效果,通过宣传栏、广播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群众文明意识、卫生意识、环境意识、家园意识,营造促进镇村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督查调度。在专项行动期间,镇环综办将采取日常督查、督办交办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对工作不力,抓而不紧、效果不好的,及时通报批评,并将此次专项行动纳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考核。各村将网格包保表及各村分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人员信息于2022年7月11日下班前交至镇环综办。
六、评比方式
原则上每两周组织一次评比,依据《埇桥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评估方案》《埇桥区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的内容,由第三方机构采用实地查看实施评估,并根据评估与交办问题办理情况统计汇总,每次评比后进行一次排名。每个行政村推荐一个自然村(组),我镇将于7月21日——7月22日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观摩。
七、奖惩运用
9月底,我镇将依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评比结果,综合评比前三名的行政村,分别奖励10000元、7000元、5000元;对评比后两名的行政村,分别处罚500元,罚金由包组干部承担,镇班子成员、包村干部、村两委负责人进行表态发言。
附件:1.包保情况统计表
2.入户调查登记表
3.专项整治改善行动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
4.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5.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9日
附件1
杨庄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 包保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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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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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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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所包保村组(名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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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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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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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入户调查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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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组 入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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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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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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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改厕 |
是 □ 否 □ |
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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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重点内容 |
调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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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家庭成员个人卫生状况 |
好 □ 较好 □ 较差 □ 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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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院内是否干净 |
是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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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室内(居室、厨房、仓房等)是否干净 |
是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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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厕所是否干净 |
是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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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房前屋后是否干净 |
是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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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是否规范 |
是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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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畜禽养殖管理是否规范 |
是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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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该户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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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表在行政村留存备查 |
镇包保干部: 村(居)主要负责人:
附件3
杨庄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
(盖章) 行政村 总户数:
序号 |
自然村(组) |
户主姓名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包保责任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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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填报日期:
注:1.此表各村汇总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备查、一份报镇环综办;
2.备注栏填写该户是否改厕。
附件4
杨庄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排查整治汇总表
单位:户、处、个
序号 |
地区 |
排查村组(涉农居委会)数量 |
农户庭院屋内问题 |
村庄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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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净”方面问题 |
“两规范”方面问题 |
“回头看”户厕不能使用 |
黑臭水体 |
垃圾随处堆放清理不及时 |
日常清扫保洁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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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总户数 |
已完成总整改户数 |
院内干净 |
室内干净 |
厕所干净 |
房前屋后干净 |
生产生活用具摆放规范 |
畜禽养殖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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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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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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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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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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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每月20日前将此表与开展情况总结一并报送; 2.表格数据均填报行动开展以后的累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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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地区 |
入户宣传庭院整治(户) |
入户宣传改善卫生习惯(户) |
制定村规民约行政村数(个) |
评选“美丽庭院”等(户) |
评选“文明户”(户) |
推广积分制行政村数(个) |
制定“三级干部包保服务”的户数 |
1 |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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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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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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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推广积分制、开展“美丽庭院”、“文明户”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按照实际填报。如无,可不填写; 2.表格数据均填报行动开展以后的累计数; 3.每月20日前将此表与开展情况总结一并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