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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466/202302-00019  信息分类: 决策公开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 发布机构: 杨庄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2-16  发布时间: 2023-02-16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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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社会公众征集】关于征求《杨庄镇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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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征集】关于征求《杨庄镇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

文章来源: 杨庄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3-02-16 15:33 责任编辑: 杨庄乡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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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征集】关于征求《杨庄镇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

   因工作要求,杨庄镇起草了《杨庄镇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3月16日上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到党政办,邮箱号:yzxdzb2021@163.com联系电话:0557-4310104。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23216

关于《杨庄镇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了《杨庄镇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补贴标准,落实保费征缴主体责任,并重点对未参保的人员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实现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全民参保,做到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综合参保率

三、主要内容

(一)参保条件: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档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城乡居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确定缴费档次后。

(三)缴费补贴:鼓励参保人员选择300元以上档次缴费, 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越多。缴费补贴标准为: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 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 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 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四)、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体优惠政策:对符合参加城乡居保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2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代缴到困难群体身份终止;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仍然按3000元缴费档次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享受相应档次的补贴,是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双女绝育户父母的,按其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享受相应补贴标准的2倍标准补

四、起草的必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

(二)缴费档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城乡居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确定缴费档次后。

(三)缴费补贴:鼓励参保人员选择300元以上档次缴费, 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越多。缴费补贴标准为: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 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 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 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四)、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体优惠政策:对符合参加城乡居保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2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代缴到困难群体身份终止;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仍然按3000元缴费档次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享受相应档次的补贴,是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双女绝育户父母的,按其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享受相应补贴标准的2倍标准补贴。


杨庄镇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我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目标任务16914人,各村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1。从202311日起至2023430日为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期。各村必须在2023430日前完成率达到100%。要切实落实保费征缴主体责任,在巩固已有参保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对未参保的人员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实现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全民参保,做到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综合参保率。

二、缴费标准和补贴标准

(一)参保条件: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档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城乡居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确定缴费档次后。

(三)缴费补贴:鼓励参保人员选择300元以上档次缴费, 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越多。缴费补贴标准为: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 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 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 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四)、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体优惠政策:对符合参加城乡居保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2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代缴到困难群体身份终止;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仍然按3000元缴费档次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享受相应档次的补贴,是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双女绝育户父母的,按其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享受相应补贴标准的2倍标准补贴。

三、把握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做好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1.各村入户开展集中收缴工作。2023年参保主要采取微信缴费、支付宝缴费、皖事通APP线上缴费、银行缴费、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等缴费方式缴费。

2.代收人员入户宣传动员缴费时可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申报缴费:

1)代收人员入户宣传动员时,辅导缴费人采用手机微信、支付宝等缴费途径进行缴纳。

2)代收人员代为缴费时,应将缴费凭证发给缴费人。

3、各村要重点做好近年来年满16周岁(除在校生)以及未参保人员的核查工作,尤其是去年年初以来年满16周岁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讲清参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

(二)各村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各村工作必须在2023430日前完成,镇人社所社保局和税务局的核对工作必须在2023530日前全面完成,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将对各村进行全镇通报,并扣除目标考核所对应分值。

四、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全年保费收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村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充分利用高音喇叭、标语、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重点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缴费补贴标准以及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实现全民参保目标。

(三)加强督查考核。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各村2023年目标考核,采取阶段性考核与经常性专项督查相结合,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村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杨庄2023年各村城乡居民参(续)保任务一览表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23216

 

附件:

杨庄2023年各村城乡居民参(续)保

任务一览表

 

村别

续保人数

新参保人数

备注

杨庄

2015

14

 

街东

1498

11

 

杜楼

1300

10

 

刘楼

1812

12

 

林庄

1921

13

 

苏湖

1230

10

 

高庄

1810

12

 

房上

1511

11

 

程庄

1890

12

 

郑楼

1810

12

 

合计

16797

117

 

 

备注:新参保人数、续保人数不包括60周岁以上领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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