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466/202311-00002 | 信息分类: | 监督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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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 | 发布机构: | 杨庄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1-15 | 发布时间: | 2023-11-15 16:5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杨庄镇2023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乡镇测评整改情况报告 | ||
审核人: | 初审:倪力帆     复审:宋家钰    终审: 张绍伟 |
根据《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宿州市2023年前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问题清单的通知》及问题清单,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自纠自查,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查缺补漏,积极整改逐项完善,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及整改情况
经过自查,发现我镇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更新的内容未全部按照目录要求进行更新,现已按照规定格式进行修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不细致,现已将发布的法规解读进行了补充。
二、下一步打算
我镇以此次自查整改为契机,以整改促落实,按照法定主动公开目录确定的公开要素、时间、格式进行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镇将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夯实各部门协作工作机制。一是强化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一事一审”制度和“三审”制度。对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启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进行问责。二是强化自查监督,建立“回头看”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举一反三,寻找针对性整改举措,着力提高整改成效。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