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466/202402-00026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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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 发布机构: | 杨庄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时间: | 2024-02-28 10:11 |
文号: | 杨庄政〔2024〕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杨庄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 ||
审核人: | 初审:倪力帆     复审:宋家钰    终审: 张绍伟 | ||
政策咨询机关: | 暂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暂无 |
杨庄政〔2024〕1号
为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决策部署,稳妥有序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确保平稳征收,实现费款征收的安全、便利、高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4年我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目标任务16294人,各村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1。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为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期。各村必须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率达到100%。要切实落实保费征缴主体责任,在巩固已有参保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对未参保的人员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实现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全民参保,做到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综合参保率。
二、缴费对象
(一)凡是具有我镇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应在本人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按年缴费。
(二)新增参保人员可通过登录网站(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政务服务网)、自助终端、移动应用(皖事通APP)等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填写《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信息员或镇人社部门等线下服务渠道现场办理。
三、缴费方式
参保人采取个人自主缴费,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掌上办”渠道、银行批扣方式进行网上缴费,或通过合作银行柜台和税务大厅前台进行缴费。
四、个人缴费档次标准及补贴政策
缴费档次:2024年缴费档次标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参保居民按选定缴费标准足额缴费后,可以在缴费标准的上限和下限范围内自愿进行多次缴费,当年缴费额为各次实际缴费总额。
缴费补贴:鼓励参保人员提高档次缴费, 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越多。缴费补贴标准为: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 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 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 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9日前)。传达贯彻上级通知精神,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征收任务,培训征管政策,明确工作要求。
(二)宣传发动阶段(3月31日前)。各村充分利用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平台、条幅、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尤其是档次调整、补贴提高、基础养老金增加等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动员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保、续保,鼓励有缴费能力的参保人提高缴费档次、享受较高的政府缴费补贴、提升养老待遇。
(三)集中缴费阶段(4月30日前)。各村采取多种手段督促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掌上办”渠道进行网上缴费;或通过合作银行柜台、税务大厅前台以及开通税务代征代办系统的基层代办点进行线下缴费;或通过合作商业银行柜面(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徽商银行、光大银行、安徽农金、邮储银行)签订代扣协议,由商业银行完成扣款。2024年保险费征收,对已参保人员做好续交工作,重点做好未参保人员的新参保来增加参保比例,各村必须在集中缴费阶段完成100%的征缴任务。
(四)非集中缴费阶段(2024年5月1日-12月20日)。鼓励参保人在集中缴费阶段缴费,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缴费和临近到龄领取待遇人员,及时办理补缴和二次缴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加强组织、部署和协调,及时掌握参保缴费任务完成情况,积极协调,确保应参尽参;要健全工作协作和联系机制,密切协作,切实形成征缴工作合力。
(二)建立应急机制。各村要建立问题快速响应机制,畅通上下沟通渠道,梳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应急预案,加强舆情分析,维护和保障缴费人的合理诉求,防范和化解舆情风险。对社保费征缴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镇报告。
(三)优化缴费服务。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充分利用网格体系,联合开展动员部署、政策宣传、缴费辅导等工作,及时回应并妥善解决群众关切和涉及缴费人切身利益的缴费服务问题,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平稳有序开展。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村负责本区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领导部署,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加强对征缴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工作优势,宣传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实现人均缴费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24年对各村参保人数、缴费水平等完成情况实行定期通报,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附件:杨庄镇2024年各村城乡居民参(续)保任务一览表
、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附件
杨庄镇2024年各村城乡居民参(续)保任务一览表
村别 |
续保人数 |
备注 |
杨庄 |
1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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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东 |
1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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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楼 |
1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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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楼 |
1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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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庄 |
1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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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湖 |
1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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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庄 |
1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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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上 |
1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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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庄 |
1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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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楼 |
1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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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6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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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新参保人数、续保人数不包括60周岁以上领取人员
政策咨询渠道;0557-43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