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407/202311-00019 | 信息分类: | 监督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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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报告,其他,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支河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1-15 | 发布时间: | 2023-11-15 12:53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支河镇2023年前三季度政务公开自查整改报告 | ||
审核人: | 初审:朱帅帅     复审:张鹏程    终审: 徐良行 |
根据《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宿州市2023年前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问题清单的通知》及问题清单,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自纠自查,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查缺补漏,积极整改逐项完善,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经过自查,发现我镇本级政府文件缺少政策咨询渠道,未公开本级政府最新的廉政风险点情况表,未公开人大代表建议2023年办理答复,未运用简明问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公开制度栏目公开不规范,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未及时更新法治文化作品,救灾领域未及时更新2023年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等问题。
二、整改情况
已添加政府文件中政策咨询渠道,公开了本级政府最新的廉政风险点情况表及人大代表建议2023年办理答复,上传宿州市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图片解读,参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清理镇级信息,仅保留国家、省级文件,及时更新法治文化作品和2023年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以此次自查整改为契机,以整改促落实,按照法定主动公开目录确定的公开要素、时间、格式进行进一步完善,对内容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做好内容更新,查缺补漏,对信息公开不全面的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对信息发布不规范的进行规范发布。同时加强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并进一步做好日常化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栏目公开时效性和内容规范性。严格落实信息三审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实效。
支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