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2407/202408-00005 | 信息分类: | 决策公开 |
|---|---|---|---|
| 内容分类: | 函,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支河镇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4-08-19 | 发布时间: | 2024-08-19 17:20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部门企业及社会公众征集】关于征求《支河镇2024年秋季秸秆综禁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
| 审核人: | 初审:朱帅帅     复审:夏宇    终审: 徐良行 | ||
各村、镇直各单位、广大群众、各企业:
现将《支河镇2024年秋季秸秆综禁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9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邮箱zhihe003@163.com
联系电话:0557-4211003
支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
支河镇2024年秋季秸秆综禁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4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为全镇人民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埇桥区2024年秋季秸秆综禁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特别是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各项禁烧措施,确保重点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圆满完成2024年禁烧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镇范围内全面实行秸秆禁烧,进一步巩固禁烧工作成效,防止秸秆焚烧反弹,力争实现零火点,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认真执行市总河长2号令和区总河长1号令落实严禁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工作。
三、工作步骤
2024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从9月2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宣传发动、全面禁烧、验收评比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0日至9月28日)。
各村召开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动员会议,广泛深入动员,全面部署安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强化舆论宣传,形成强大的秸秆禁烧高压态势,营造浓厚的综合利用氛围。
完善禁烧组织网络,着力构建“镇、村”两级职责格局和三个管理网络(责任网络、包保网络、督查网络),建立村级禁烧应急机制,统一配备灭火工具和设备,设立秸秆集中堆放点。
(二)全面禁烧阶段(9月20日至12月31日)。
各村、各单位要将秸秆禁烧作为这一时期的中心工作,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坚守岗位,加大秸秆禁烧巡查检查力度,动员广大干部深入秸秆禁烧第一线,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
(三)验收评比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对各村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组织考核验收评比,对综禁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行总结。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村要及时将宣传材料发放、张贴到村组、到户。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要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着力形成秸秆禁烧的强大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支持禁烧、主动禁烧的积极性。具体安排做到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利用广播录音,镇动用宣传车,在全镇来回宣传,村里广播早中晚各宣传一次。从9月20日开始,一直坚持到禁烧结束。
2、悬挂横幅到各村的田间地头、主要路口、主干路两侧。
3、召开各村党员大会、群众代表大会,宣传禁烧规定和要求,召开全体包保干部的禁烧动员大会。
4、发放各种宣传材料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发动教师、中小学生进行宣传。采取“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调动学生家长禁烧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落实目标责任,推行网格化管理。今年镇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专项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村要成立秸秆禁烧领导组织机构,村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二是加强应急处置。各村要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分队,随时待命处理因秸秆焚烧引发的突发事件。三是镇班子成员和机关镇直部门抽调的所有包村人员全部明确责任,包保到地块,严格实行网络化管理。
(三)抓住关键环节,解决重难点问题。各村要突出解决好秋收紧和秋种战线长、隐患大的问题。克服一种麻痹盲目乐观的思想,克服一种厌战情绪,对后期成堆的豆叶、树叶、杂草、玉米秸、垃圾等杂物做好处理,防止焚烧。包保和巡查人员要突出重点地段监管,重点监控交界地、道路旁、房前屋后、地头拐角四片重点和田间堆放豆叶、地头路边堆放杂草、房前屋后树叶、沟边的玉米秸杂物四块易烧处;突出重点时段监管,重点看紧收工时、上半夜、阴雨前、播种时4个时段,突出重点人员监管,主要包括困难户、无劳力户和惯烧户。
(四)强化应急处置,配备好灭火器材。镇要成立一支不少于20人的应急队伍,各村要成立不少于30人的应急分队,配备必要的器械装备,随时待命处置突发焚烧现场。每个行政村要备有两至三台消防车、四台左右旋耕机、大扫帚等,做到有备无患。
(五)强化部门联动,落实监管职责。今年秸秆禁烧工作严格实行“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各村是责任主体,村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镇直有关部门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坚持“疏堵”结合,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做好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
镇禁烧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协调日常禁烧相关工作,制定禁烧奖惩考核方案;组织包保单位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实行不间断巡查;坚决做到“零火点”,又不误农时。
镇农业农村中心牵头负责督促指导秸秆机械还田工程建设;督促、指导各村农机手科学规范作业。
镇派出所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恶意焚烧秸秆造成一定影响的,依法严肃处理,形成高压威慑态势,对贸然点火者,不论是谁点的火,谁的地块谁负责,坚决从快从重予以打击。
(六)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奖惩制度。区政府如有禁烧经费,秋季禁烧镇政府每村安排禁烧经费以各村确权地亩数为依据,每亩拨2元。用于宣传发动、物资准备。其余资金用于秋季禁烧考核,每出现1处着火点,扣除村工作经费1000元,罚镇、村包保责任人各300元。对重视程度不高、宣传控制不力,致使出现焚烧着火点被上级通报,造成我镇被问责的,扣除村主要负责人和包保责任人全部押金,相关责任人一律撤职,取消退职干部补贴资格。镇包保人员罚款1000元并没收押金。
五、落实市、区河长令,严禁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
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执行市总河长2号令和区总河长1号令,安排指导各级禁烧包保人员开展禁止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的宣传、巡查工作。各级禁烧包保人员要在秋季禁烧时段,将禁烧巡查和对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巡查结合起来;对发现准备在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进行耕种的,要及时劝阻和清除。该项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并和禁烧保证金挂钩。
六、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镇成立督查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地督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解决,并将督查情况反馈镇禁烧领导小组,作为奖惩的基础依据。督察组要尽职尽责,督查到位,每天必须发一期督查通报。如被上级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未履尽职责的,经查实,将给予问责。每漏查一处火点罚督查组成员每人200元,押金罚完重新缴纳;据实督查到位,通报及时,押金退回,给予押金等额的奖励。
七、几点具体工作要求
1、禁烧期间所有包保人员保证通讯畅通,24小时到岗到位,电话不通按脱岗处理。
2、全镇各村所有公职人员和村组干部、党小组长带头禁烧,并带头抢收抢种,做好示范引导。
3、享受政府补助人员(低保户、五保户、退职干部、退休教师、享受定期补助的其他人员)放火焚烧秸秆取消享受资格。
4、对困难、五保等弱势群体,安排互助队帮助抢收抢种。对因病无自控行为能力的人进行摸排,由家庭监护人和村安排人共同负责监护。
5、村里的党员包保每人不低于5户,并且具体到人,张榜公布。若发现所包户有焚烧秸秆的,将给予该党员纪律处分。
6.继续实行“小手拉大手”活动,动员中小学生及学生家长支持响应禁烧号召。
7.加强秸秆堆场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