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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407/202505-00014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通知,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支河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5-21  发布时间: 2025-05-21 13:16
号: 支河政〔2025〕4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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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关于印发《支河镇2025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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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支河镇2025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支河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5-05-21 13:16 责任编辑: 支河乡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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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支河镇2025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将《支河镇2025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支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1日

 


 

支河镇2025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秸秆禁烧管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有效防范秸秆露天焚烧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安徽省大气办关于2025年秸秆焚烧火点认定及进一步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效的通知》以及《宿州市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埇桥区2025年秸秆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禁烧部署,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原则,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促进禁烧监管工作向常态化、智能化、高效化、规范化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圆满完成2025年禁烧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叶、草地、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防止秸秆焚烧反弹,确保实现零火点,全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认真执行市总河长2号令和区总河长1号令落实严禁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工作。

三、工作步骤

2025年全年实行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露天禁烧秸秆,其中两个重点时段为夏季5月20日至7月20日、秋季9月20日至12月31日。分宣传发动、全面禁烧、考核评比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 20日至5月31日)

各村通过午季秸秆综禁工作动员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宣传活动。

(二)全面禁烧阶段(午季5月20日至7月20日、秋季9月20日至12月31日)。

各村、镇直单位、督导组和有关部门要将秸秆禁烧作为这一时期的中心工作,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坚守岗位,加大秸秆禁烧巡查检查力度,动员广大干部深入秸秆禁烧第一线,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

(三)考核评比阶段(12 月31日以后)

对各村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组织考核验收评比,对禁烧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行总结。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要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着力形成秸秆禁烧的强大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支持禁烧、主动禁烧的积极性。具体安排做到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利用广播录音,动用宣传车全镇来回宣传,村里广播早中晚适时播放。

2.悬挂横幅到田间地头、主要路口、主干路两侧。

3.包保禁烧人员明确地块,压实责任,挂图作战。

4.召开各村党员大会、群众代表大会,宣传禁烧规定和要求,镇召开全体包保干部的禁烧动员大会。

5、发放各种宣传材料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6、发动教师、中小学生进行宣传。采取“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调动学生家长禁烧的主动性、积极性。从而带头禁烧。

(二)强化技术指导与演示。为确保收不误时,种不延时,确保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我镇科学制定农机化技术路线:

1.夏季农机化技术路线:

(1)秸秆打捆离田技术路线:联合收割机(不加装碎草器)限茬收割15cm以下→秸秆捡拾打捆→离田集中堆放。

(2)大豆种植区:联合收割机(加装碎草器)→限茬收割(20 厘米以下)→大豆高茬播种机宽行(30-40 厘米)板茬播种;联合收割机(加装碎草器)限茬收割 20 厘米以下→秸秆还田机作业→大豆高茬播种机宽行(30-40 厘米)板茬播种。

(3)玉米种植区:联合收割机留茬 20 厘米以下收割(加装碎草器或秸秆还田机作业)→玉米精量播种机板茬播种(行距 60厘米);小麦联合收割机(加装碎草器)→新型复式机械秸秆处理、播种一体化作业。

(三)落实目标责任,推行网格化管理。今年镇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专项目标考核,与年终个人考核挂钩。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村要成立秸秆禁烧领导组织机构,村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二是加强应急处置。各村要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分队,随时待命处理因秸秆焚烧引发的突发事件。三是机关镇直部门抽调的所有包村人员全部明确责任,包保到地块,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每个地块均要明确户主姓名、收种方式、禁烧措施、秸秆处理、作物种植意向、农机保障以及各级包保责任人员和联系方式等,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

(四)抓住关键环节,解决重难点问题。各村要突出解决好夏收紧和夏种难的问题。要求秸秆除打捆外运外,其余粉碎的秸秆绝不能外运到田间地头、沟边路边,房前屋后。三是加强重点监控,昼夜严防死守。镇抽调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协警,组成巡逻和看护队伍,昼夜轮流看护,防止焚烧。突出重点地段监管,重点监控交界地、道路旁、房前屋后、地头拐角4片重点和田间散放、集中堆放、零碎秸秆、乱草杂物4块易烧处;突出重点时段监管,重点看紧收工时、上半夜、阴雨前、播种时4个时段;突出重点人员监管,主要包括困难户、无劳力户和惯烧户。

(五)配备好灭火器材,建立防火隔离带。每个行政村要配齐必要的灭火设备,每村至少有一辆消防水车若干小型洒水车,大扫帚50把,手电筒50个;每村至少安排4台旋耕机对失火地块及时隔离,隔离带要确保30米的宽度。  

(六)强化应急处置。每个村要组建30人以上的应急小分队,配备好必要的灭火设备,随时待命处置突发秸秆焚烧现场。

(七)强化部门联动,落实监管职责。今年秸秆禁烧工作严格实行“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各村是责任主体,村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镇直有关部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坚持“疏堵”结合,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做好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

镇禁烧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协调日常禁烧相关工作,制定禁烧考核方案;组织包保单位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实行不间断巡查;坚决做到“零火点”,又不误农时。

镇农业农村中心牵头负责农机的调配和督促指导秸秆机械还田工程建设;督促、指导各村农机手科学规范作业。

镇派出所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恶意焚烧秸秆造成一定影响的,依法严肃处理,形成高压威慑态势,对贸然点火者,坚决从快从重予以打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给予行政处理。不论是谁点的火,谁的地块谁负责,并停发该户2025年度的地力保护补贴。

(八)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奖惩制度。午季禁烧镇政府每村拨付经费以土地确权面积为依据,以区财政拨款情况,适度拨付到村作为村级禁烧工作人员巡查、灭火等专项工作经费。每发现1处着火点,扣除村工作经费500元。对重视程度不高、宣传控制不力,致使出现焚烧着火点被上级通报,造成我镇被问责的,根据市区文件要求给予严肃处理。

(九)严格奖惩

1.严格火点认定。国家和省通报的卫星遥感监测火点,由省生态环境厅认定通报;国家、省、市和区级督导暗访和新闻媒体、群众举报等发现的火点,由市禁烧办、区综禁办直接认定;火点核销申请与实际情形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调查处理,同时不再受理该地火点核销申请。

2.严格绩效考核,秸秆禁烧工作纳入镇对村年度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被区政府问责的村在年终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四星”“五星”级村,个人不能评为“四星”“五星”级干部享受“四星”“五星”级工资待遇。

3.严查值班值守情况。禁烧攻坚期间每个值守点要有人24小时值守,就餐实行AB岗。对于督查中第一次发现空岗、缺岗的区综禁办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空岗、缺岗的区委督查办给予镇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扣除村“两委”成员20%保证金。第三次及以上空岗、缺岗的镇村相关人员移交镇纪委处理开展责任倒查追责、问责,扣除村“两委”成员100%保证金。 

4.落实奖励。根据卫星监测和省、市区督查通报无火点,能落实各项禁烧措施,能落实河长令的,根据区禁烧方案给予奖惩。但如果因“第一把”火导致我镇被上级问责的镇村干部及相关人员,依据市区文件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落实市、区河长令,严禁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执行市总河长2号令和区总河长1号令,安排指导各级禁烧包保人员开展禁止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的宣传、巡查工作。各级禁烧包保人员要在午、秋季禁烧时段,将禁烧巡查和对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巡查结合起来;对发现准备在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进行耕种的,要及时劝阻和清除。该项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并和禁烧保证金挂钩。区综禁办将联合区河长办成立督查组进行巡查督查,发现耕种的,限期整改,相关村自交办之日起3日内完成整改的,不予处罚,3日内没有完成整改或虚假整改的,将扣除村“两委”成员30%禁烧保证金。保证金扣除后,相关包保人员要重新补缴等额扣除的保证金。

五、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镇政府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地督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解决,并将督查情况反馈镇禁烧领导小组,作为奖惩的依据。各村也要组织成立督查小分队,配备必要设备,实行24小时巡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制止、扑灭。巡察组每漏报一个火点,罚款500元。镇派出所至少成立2个督查组,不间断巡查。

六、几点具体工作要求

1.禁烧期间所有包保人员保证通信畅通,24小时到岗到位,电话不通按脱岗处理,同时对讲机确保畅通无阻。

2、全镇各村所有公职人员、退休干部、退休老师和村组干部、党小组长带头禁烧,并带头抢收抢种,做好示范引导。

3.享受政府补助人员(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退职干部、享受定期补助的其他人员)放火焚烧秸秆视情取消享受资格。

4、所有收割机必须配备灭火设备(灭火器、桶装水等)。所有运输车辆必须加装防火罩。

5.各村秸秆堆场的负责人必须缴纳保证金,有必要的灭火设备以防意外。

6、对困难、五保等弱势群体,安排互助队帮助抢收抢种。对因病无自控行为能力的人进行摸排,由家庭监护人和村安排人员共同负责监护。

7.村里的党员包保每人不低于5户,并且具体到人,张榜公布。对不尽责的党员视情节严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8、发扬我镇一村有火情,八方支援的互帮互助的禁烧精神。

五、政策咨询渠道

如对本工作方案中的秸秆禁烧政策、河长令落实细则、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等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1. 电话咨询:镇政府设立专门咨询热线,电话号码为0557-421100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 - 11:30,下午2:30 - 5:30 。

2. 现场咨询:可前往镇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进行当面咨询,工作人员将为您答疑解惑 。

3. 线上咨询:发送邮件至zhihe003@163.com,请在邮件中清晰阐述您的问题及联系方式,我们将在收到邮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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