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52X/202101-00059 | 信息分类: | 宅基地使用情况 |
---|---|---|---|
内容分类: | 通知,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桃沟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1-22 | 发布时间: | 2021-01-22 15:54 |
文号: | 桃沟政〔2020〕5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成立桃沟乡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联审联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尹梦     复审:曹闪闪    终审: 张敏 |
各村、乡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农合〔2020〕38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工作,结合桃沟乡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桃沟乡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联审联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付士影
副 组 长:尹 杰 王 兵
成 员:孙远峰 闫 超 夏 羽 李雪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桃沟乡自然资源所,闫超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召集各部门联合对农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将审批情况报埇桥区农业农村局、埇桥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备案。
桃沟乡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