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52X/201912-00083 | 信息分类: | 公共服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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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介绍,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桃沟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12-21 | 发布时间: | 2019-12-21 09:1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桃沟乡生育证遗失或损坏补办服务指南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一、办理依据
根据服务对象实际需要。
二、承办机构
区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股(规统股)
三、服务对象
已取得生育证,遗失或损坏的人员。
四、申请条件
1.生育证在有效期限内;
2.生育证应在市级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五、申报材料
1.生育证损坏的应提供损坏的原件及补办申请表;
2.生育证遗失的应提供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和申请人身份证、补办申请表。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申请补(换)发放生育证;
2.发放:通过审核后,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出具生育证。
七、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方式
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咨询电话:0557-3045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