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52X/202206-00002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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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公告,综合政务,个人 | 发布机构: | 桃沟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1-29 | 发布时间: | 2022-01-28 22:24 |
文号: | 桃沟政[2022]年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桃沟政〔2022〕1号桃沟乡2021年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 ||
审核人: | 初审:文永强     复审:王敏    终审: 王敏 | ||
政策咨询机关: | 桃沟镇人民政府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7-4611003 |
桃沟政〔2022〕1号
桃沟乡2021年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乡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埇应急救灾〔2022〕1号)的要求,为认真做好我乡冬春救助工作,科学、合理、有效地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乡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救助对象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特困户、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家庭、困难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给予重点救助。
二、救助程序及标准
(一)救助程序
1、各村要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区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
2、救助对象及发放款额经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后在村进行张榜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数、救助类别、救助金额及举报联系电话等。
3、救助资金应通过“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户,在春节前必须全部发放完毕。
(二)救助标准
1、提高人均救助标准。按照全区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因特殊情况超幅度进行救助的,即人均500元以上(含人居500元)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在村级研究记录上单独记录,由村级写申请,乡镇审批同意后,报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后发放。
2、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
3、因特殊情况超幅度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由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三、资金使用原则及资金分配
(一)专款专用原则。对救灾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将因非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纳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范围,不得优亲厚友和平均发放。
(二)重点使用原则。特别是优先做好因灾倒房恢复重建户和受灾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精准扶贫对象等受灾人员的救助。
(三)资金分配原则。
1、桃沟乡共计收到区财政拨减灾救灾款10万元。
2、按照各村实际人口数量,桃沟村分配8500元,戚庄村分配11200元,濉河村分配8480元,后寨村分配11940元,南秦村分配12660元,大秦村分配14900元,戴夏村分配9660元,耿家村分配13280元,马圩村分配9380元。
四、工作要求
各村要高度重视本次冬春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认真排查,确保不漏报一人;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不错报一人;如实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保不优亲厚友。
各村务必于2022年1月17日之前完成户申请、村评议、进行村、组公示,并将桃沟乡2021年冬春救助人员简明登记表报送安委办赵星辰处。
注意留存材料:1、冬春救助户申请表和乡、村、组签字;2、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资金分配到户会议记录;3、冬春救助简明登记表;4、村组公示照片。
附件:1、户申请和乡、村、组签署意见表
2、冬春救助人员简明登记汇总表(参考)
桃沟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