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桃沟镇人民政府 > 监督保障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0319252X/202308-00014  信息分类: 监督保障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桃沟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9-21  发布时间: 2023-09-21 11:00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工作制度】桃沟镇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
人: 初审:秦巧惠     复审:赵振天    终审: 臧洪皓

【工作制度】桃沟镇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

文章来源: 桃沟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3-09-21 11:00 责任编辑: 桃沟乡人民政府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工作制度】桃沟镇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

一、受理程序

1、桃沟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本辖区群众的投诉,并受纪检监察机关委托组织调查;

2、对不属于受理范围内的投诉,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承办单位要将处理结果分别向转办单位和投诉者予以回复;

二、处理办法

1、对个人的处理分为三个档次:经济处罚、调离岗位、辞退;对单位和部门的处理分为两个档次:写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2、对公务人员一年内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严重的调离岗位,直至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辞退。

3、对单位和部门投诉经查证属实的,由镇政务公开工领导小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被投诉一次的,主要负责人要写出书面检查,被投诉两次的要通报批评。

4、 对投诉者打击报复的,要从严处理。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