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B920/201806-00018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 |
|---|---|---|---|
| 内容分类: | 其它 | 发布机构: | 解集镇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8-01-11 | 发布时间: | 2018-01-11 10:25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解集乡人民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年度报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年度通报 |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
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2017年共359件县人大议案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一次督办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办理情况
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后,区政府共收到区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共359件。其中,议案1件、重要建议16件、重点提案5件,从督查来看,无论是重点议提案还是一般议提案,大多数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把办理工作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抓落实。区国土局、水利局等单位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行内部交办,班子成员牵头,相应科室具体负责办理。
(二)积极推进,强化措施抓质量。各单位认真分析建议提案内容,根据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规定工作时限,加快办理进度。一是深入调查研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主动登门拜访等形式,与代表委员进行面对面征求意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联系。
(三)突出重点,服务民生抓实效。将建议提案工作与单位日常工作、重点工作密切结合,以办理议提案来改进工作方法,重点问题重点解决。一是议案办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一般建议和提案办理全面铺开。
二、存在问题
一是认识不深,进度相对缓慢。少数承办单位对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没有把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没有分管领导,没有承办科室,责任不清,《承办单位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一览表》还有少数承办单位没有上交。尤其是个别重点建议和提案到目前仍只停留在纸面上、口头上,毫无进展,严重影响了办理工作效果和代表委员履行职务的积极性。
二是职责交叉,协调力度不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部分议案建议和提案涉及几个单位,目前采取的方法是由政府确定一个主办单位,其余为会办单位,由主办单位负责答复。由于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协调办理不力,主办认为是会办的事,会办认为是其他部门的事,存在推诿现象,造成“主办难办,会办不办”的后果,影响了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进度和办理质量。
三、下段工作要求
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印发2017年度区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就下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主动作为抓进度。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厘清主会办职责,主办受县政府委托,全权负责议提案办理工作,会办是议提案办理的承办单位之一,有履行自身职责、配合主办单位的义务;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办理工作责任制,提高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近期,一把手要亲自过问,要亲自召开会议听取办理进度,对存在的问题,要加紧解决,加紧落实。
二要注重实效抓结果。要以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解决率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仅仅满足“事事有回音”,为答复而答复,关键是要做到“件件有着落”。要坚持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唯一标准,迅速与代表委员见面,听起意见,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认真抓好议案建议办理落实工作,防止出现“建议归建议、办理归办理”两张皮现象。
三是明确标准抓质效。各单位承办的议提案,务必于9月30日前办复完毕。会办单位必须在7月31日前将会办意见提交主办单位。区政府督查室将根据年度督查计划,9月底再次进行督办。对未按时办结的承办单位,区政府督查室将采取“罚点球”的形式点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