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通知
解政字[2011]71号
关于做好2012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通知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几年来,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全乡各村、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缓解了农村居民治病难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巩固和完善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已取得的成果,确保新农合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筹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新农合制度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筹资工作更是事关全局和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环节。各村、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今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2012年度筹资工作要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各村党总支书记作为本村筹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作为本支部筹资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亲自过问,采取有力措施,责任落实到人,确保2012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相关政策
(一)资金筹集
一般人群:自愿参合的农民以家庭全员为单位,每人缴纳5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200元。
特殊人群: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低保户的参合金由区民政局统一安排缴纳。
(二)补偿及报销:
1.参合农民足额缴纳参合金以后,从2012年1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相关补偿待遇。
2.即时结报:参合农民在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医药费用可在医疗机构新农合结报窗口即时得到补偿(外伤患者遵照相关规定执行),如有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补偿手续的,补偿有效期不得超过当年度。
3.普通疾病住院补偿:普通疾病在乡镇医院住院的起付线为100元,起付线以上可补助费用报销比例为85%。
对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对象不设起付线。需要分疗程多次住院的特殊慢性病,年度只设该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
4.住院分娩补助(补偿):参合产妇住院分娩(含手术产)定额补助500元。
5.意外伤害住院补偿:无责任的意外伤害,其住院医药费用中可补偿部分,安40%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封顶2万元,不实行保底补偿。
6.住院补偿范围和封顶线:参合农民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各种医疗费用,具体补偿范围按照《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2010版》和《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皖卫农[2006]128号)文件精神执行。个人全年累计最高补偿金额为20万元。
7.大病保底补偿:大病保底补偿必须是在区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底补偿比例为:5万元以下部分按40%,5-10万元段按50%,10万元以上部分按60%。
8.门诊补偿:①.普通门诊补偿:参合农民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门诊看病发生的费用,单次门诊可补偿比例为50%,乡卫生院补偿封顶为23元,村卫生室补偿封顶为13元,但是年门诊补偿总额不超过本户的参合金。②.大额普通门诊补偿: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年度累计达到500元及以上的,按可补偿费用的40%给予补偿,全年累计封顶2000元。③.常见慢性病门诊费用补偿: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补偿不设起付线,按可补偿费用的50%给予补偿,全年累计补偿封顶为3000元。④.特殊慢性病的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直接比照同级医院住院补偿政策执行,可每季度或半年结报一次。
9.补偿结报程序:参合患者在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待出院后持相关手续到结报窗口办理费用补偿。
10.就诊管理:对已参合农民在下一年未继续参保者,原就诊卡自动作废。
三、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决定:该项工作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启动,至11月30日全面结束。各村必须保证在这个时间段内,如期完成筹资工作任务。
(二)继续提高参合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今年的新农合参合率必须保证达到96%以上,力争实现100%的全覆盖。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工作力度,确保去年已参合的农民不脱保,去年已达到的参合率不下滑,去年未完成任务的村今年要保证完成任务。
(三)各村每周四下午上报筹资最新数据,以便汇总上报区农合办。
(四)每周一上午点名时,由包村干部汇报筹资进度,落后的村每周调度一次,主要责任人和包村干部作表态发言。
四、奖励措施:
为确保新农合筹资工作顺利完成,我乡将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考核,以参合率达到96%为标准:
(一)在11月20日前完成的,每支部奖励500元;
(二)在11月30日之前,每个支部都必须完成96%的最低筹资任务。
附:解集乡2012年新农合筹资任务分配表
解集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 新农合 筹资 通知
发: 各村,乡直各单位
解集乡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4日 印发20份
附件:
解集乡2012年新农合筹资任务分配表
村名 支部 人口 应 筹金 额 进度% 村名 支部 人口 应 筹
金 额 进度%
龙山 前 程 1623 81150
黄
林 前塔山 1193 59650
沟 上 1316 6580 后塔山 877 43850
史 家 702 35100 黄 林 1644 82200
桥桂 桥 上 2070 103500 二 张 1198 59900
桂 时 1568 78400
云
光 云 台 2441 122050
解集 泉 井 1410 70500 韩 王 1277 63850
解 集 982 49100 时 窑 1525 76250
解 王 2156 107800
清
泉 前 李 1610 80500
吴 楼 1376 68800 付 桥 3031 151550
马
台 马 台 2027 101350 清 湖 1507 75350
陈 李 1354 67700
张
山 张 东 1244 62200
大灵山 巍 山 1556 77800 张 西 1322 66100
灵土庙 1210 60500 湖 王 1346 67300
大尚庄 1821 91050 夏 寨 1271 63550
鲁营 藕 塘 1305 65250
柳
源 卞 后 842 42100
小尚庄 1490 74500 椿 王 1738 86900
孙 寨 2434 121700 卞 前 1023 51150
贡山 贡 西 2120 106000 刘 楼 1282 64100
贡 东 2104 105200 宣
杨 宣 山 840 42000
王 吴 1029 51450 前 杨 1193 59650
合 计 60057 300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