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458/202005-00063 | 信息分类: | 公共服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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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解集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5-31 | 发布时间: | 2020-05-31 08:1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退办理流程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一、办理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三:(七)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易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业。
(二)《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一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当在工程开工前……或者按工程造价的2%预提工资支付保障金,存入工程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设立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专户上,专项用于垫付拖欠的工资。
(三)《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二(一)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将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范围从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扩大到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
(四)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通知》(皖人社发〔2009〕7号):全文。
二、承办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三、服务对象
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各类建筑业总承包企业、专业施工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建筑企业)
四、服务条件
(一)缴费条件
1.企业相关资质材料
2.项目中标通知书
3.项目经理证书
4.银行缴费回单
5.用工花名册
(二)退还条件
1.工程竣工通知书
2.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确认单
五、服务流程
(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工作流程
1.建筑施工企业按工程中标通知书,办理相关业务。
2.根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按比例收缴保障金,填写签单,报局领导审批后并签字盖章。
3.整理资料,做好台账,施工企业缴纳明细报分管局长,(交监察大队一份以便于监督检查)最后归档。
(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工作流程
1.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施工企业携带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施工企业申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报告,劳动监察大队审核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无误后,报局领导签字审批。
3.由局财务审核转账。
4.整理资料,录入台账(随时与监察支队沟通,以便于及时掌握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收缴和退还)。
六、办理时限
即办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0557-3900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