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顺河镇人民政府 > 机构职能 > 基层站所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0319244X/202106-00015  信息分类: 基层站所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 发布机构: 顺河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3-18  发布时间: 2024-03-18 17:35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顺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人: 初审:闻婷     复审:王子龙    终审: 张静茹

埇桥区顺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文章来源: 顺河乡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4-03-18 17:35 责任编辑: 顺河乡人民政府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埇桥区顺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周峰

地址:顺河镇人民政府西楼二楼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邮编:234108

联系方式:4118103

邮箱:shunhedzb@163.com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动物强制免疫监督实施;依法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兽药监督管理等工作和畜牧、饲料、草原等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


具体承担下列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

二、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的组织实施,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种草养畜、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和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

三、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动物疫情普查、调查、监测、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环境的消毒;

四、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相关车辆、场所等消毒,死亡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指导、监督;

五、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

六、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草产品等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督促畜禽养殖(场)户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等防控措施,做好养殖备案、养殖和免疫档案的建立、负责动物免疫标识及有关证章等领娶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

八、畜禽免疫等畜牧和动物卫生行业信息化管理、畜产品市场信息提供和风险防范、统计、录入、报送;

九、区畜牧水产局交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