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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44X/202106-00023  信息分类: 基层站所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 发布机构: 顺河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3-18  发布时间: 2024-03-18 17:36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顺河镇财政所
人: 初审:闻婷     复审:王子龙    终审: 张静茹

埇桥区顺河镇财政所

文章来源: 顺河乡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4-03-18 17:36 责任编辑: 顺河乡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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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顺河镇财政所

联 系 人:代伟

办公地址:顺河镇顺河大街018号

邮政编码:234108

   办公电话:0557--2282686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1、正确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理财,廉洁从政,服务民生。

2、编制年度预决算,对顺河乡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负责组织和管理顺河乡财政收入和支出,协助乡政府做好财源建设及综合治税工作。

4、负责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扶贫资金等直接向农民发放的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提高惠民资金运行效率和质量。

5、负责管理顺河镇预算资金、专项资金和乡镇往来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对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进行管理和监督。

7、承担镇、村财务结算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村级财务指导和监督,分村记账、算账、存档,负责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做好财务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8、负责实施对顺河镇行政事业单位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代理工作,及时拨付秸秆禁烧、棚户区改造、征地和拆迁补偿等资金。

9、及时办理顺河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缴存及调整手续。

10、协助区国元保险公司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筹资、灾情勘查、理赔资金拨付、政策宣传工作。

11、承担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管理职责,牵头组织农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等项目的申报、实施、督查等工作。

12、统筹协调全镇民生工程的实施、宣传、迎检、考核,落实民生工程材料、信息、报表报送等工作。

13、承办顺河镇党委、政府及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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