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44X/202501-00006 | 信息分类: | 回应关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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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 | 发布机构: | 顺河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1-08 | 发布时间: | 2025-01-08 16:1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兵役登记公告 | ||
审核人: | 初审:闻婷     复审:杨越    终审: 张静茹 |
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兵役登记公告
依法服兵役和进行兵役登记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将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1)2025年12月31日前,常住户口在本辖区内以及在本辖区内普通高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就读的年满18周岁(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男性公民,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2)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本人自愿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3)2025年12月31日前,未超过24周岁的男性公民未参加兵役登记,均应进行补登。
二、登记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登记时间1月20日之前)
三、登记办法及流程
1.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2.进入兵役登记(用学信网账号登录、新注册账号)。
3.点击兵役登记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4.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应征报名和缓征。
5.携带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并上交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武装部,由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盖章确认。
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的,要进行联合惩戒。
五、政策咨询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