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44X/202505-00001 | 信息分类: | 公共资源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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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公告,财政、金融、审计、统计,个人 | 发布机构: | 顺河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5-07 | 发布时间: | 2025-05-07 16:53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顺河镇202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新建水泥道路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
审核人: | 初审:闻婷     复审:杨越    终审: 张静茹 |
一、项目编号:AHJRGC2025-7
二、项目名称:埇桥区顺河镇202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新建水泥道路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安徽瑞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18000.00元(肆拾壹万捌仟圆整)
评审得分:83.8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埇桥区顺河镇202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新建水泥道路项目 施工范围:新建水泥道路等共1个单位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单位办理中标通知书时需缴纳招标代理费,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5号入口1417室,联系方式:15391872750。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965306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5号入口1417室
联系方式:武帅、153918727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晓成、武帅
电 话:13965306721、15391872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