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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44X/202509-00016  信息分类: 公共资源交易
 内容分类: 公告,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顺河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9-09  发布时间: 2025-09-09 11:00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顺河镇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及一喷多促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人: 初审:闻婷     复审:杨越    终审: 张静茹

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顺河镇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及一喷多促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文章来源: 顺河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5-09-09 11:00 责任编辑: 顺河乡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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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顺河镇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及一喷多促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顺河镇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及一喷多促项目

项目编号:HZJ--2025016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开标日期:2025年09月0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宿州市大盛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金额:297000元

综合单价:9.6元/亩

服务亩数:30937.5亩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供货

采购人名称: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名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7755730896

本项目代理费:4455元由中标人支付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采购人名称:宿州市埇桥区顺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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