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B923/201806-00102 | 信息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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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6-28 | 发布时间: | 2018-06-28 16:53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西二铺乡关于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市人大1号议案建议的答复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徐永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治理与加大保护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很好,对加强城市水源保护起到积极作用,对我们改进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在此非常感谢您对西二铺城市水源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扩容,城市供水总量和质量都有较大提高,水源涵养地的作用尤为突显,特别环境保护治污力度的加大,西二铺水源地范围内实现全面禁养和限制工业发展,同时市、区政府给予了水源涵养林地租补贴,倡导从事林果业生产。您所提出的建议正符合市、区政府的要求,我们乡党委、政府正在努力解决西二铺水源地范围内全面禁养,所有沟河均已治理,无废物排放。沿新汴河两岸养殖场已全部关闭、拆除,考虑到拆迁补偿费用问题,目前,还有部分养殖场未拆除但已实现禁养,同时乡政府建立了巡查队伍,不定时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境内没有复养现象。
全面禁养已造成养殖户一定损失,目前,信访隐患还没有全面消除;如不给解决补偿拆除养殖场,涉及群众利益受损;如不拆除的确存在复养隐患。建议市、区财政给予拆除养殖场统一标准,拨付一定费用,以彻底消除复养隐患,保护好城市水源地。
徐永生代表,我们恳请您对我乡水源地保护、林业发展和环保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加强联系,共商水源地保护工作和方法,为保障市民饮用水安全作出贡献。
此致
敬礼
承 办 人:臧 伟
联系方式:0557-3657401
西二铺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