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538/202506-00006 | 信息分类: | 决策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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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函,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西二铺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5-19 | 发布时间: | 2025-05-19 18:08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社会公众征集】关于征求《关于印发西二铺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的通知》意见的函 | ||
审核人: | 初审:张悦     复审:陈鑫远    终审: 苏童 |
因西二铺镇人民政府工作要求,镇党政办起草了《关于印发西二铺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5年5月23日上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到镇党政办(各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有无意见也需加盖公章扫描发送),邮箱号:xierpuzzb@126.com。
联系电话:0557-3657401
西二铺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西二铺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暨落实河长令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决遏制重污染天气发生,切实做好全镇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有效防范秸秆露天焚烧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宿州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堵疏结合、源头管控”的原则,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管控,狠抓落实,务求成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持续改善全镇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目标
全镇实行全年全时段全镇域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叶、草地、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其中午季(5月20日至7月20日)、秋季(9月20日至12月31日)、重污染天气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确保实现零火点,推进全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认真执行市总河长2号令和区总河长1号令,落实严禁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各村要认真谋划,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做到一村一策,及早安排部署,落实举措,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
进一步完善基层综禁方案和工作措施,建立科学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每个地块均要明确户主姓名、收种方式、禁烧措施、秸秆处理、作物种植意向、农机保障以及镇、村责任人员和联系方式等,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以行政村为单元“挂图作战”,并定期填报工作进度表。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五老人员”、村民代表的带头作用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作用,带动群众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二)做好秸秆综合利用、还田和农机管理。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畅通离田秸秆收储渠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对于秸秆直接还田地块,要确保收割后秸秆及时粉碎还田不留焚烧隐患;对于清运离田的地块,要严格采取限茬措施,确保留茬高度符合下茬农作物种植要求。对于边角、零散地块等存在焚烧隐患的地块,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粉碎还田、离田集中存储等措施,消除焚烧秸秆隐患。
(三)实施包保责任制。为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包保制度,形成镇干部包村、村组负责人包地块、党员联户的“四联包”。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村包组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同时安排王丹、杨艳增同志每天带人不间断巡查。
(四)加大巡查检查、采用新技术新手段。村组要建立日常巡查工作机制,结合巡查力量配备情况,合理确定巡查责任面积,成立应急小分队、设立监控点、组织流动哨,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动员广大干部深入秸秆禁烧工作一线,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加强对田间巡查工作的效能检查,认真落实现场检查、随时通报、及时处理。
(五)强化秸秆集中堆放场管理。每村设立两个秸秆堆放点并安排专人值守。及时收集清运秸秆,禁止将秸秆长时间堆放在田间地头、沟渠和河道边。
现存秸秆堆场应做好防雨淋和防火措施,避免秸秆腐烂影响水质,以及失火等次生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加强秸秆堆场防火工作,织密压实秸秆堆场消防安全的责任链条,明晰管理责任。指导和监督秸秆堆场所有人严格落实防火主体责任,配齐消防设施,定期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堆垛保存过程中做好防水、防雨措施,降低堆垛湿度,减缓堆垛氧化速度;已经储存的堆垛,能打散晾晒的尽量抓住当前有利天气进行晾晒;堆垛体积过大及间距过近,不利于堆垛内部散热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发现冒气、塌陷、有异味及温度超标的,应立即倒垛散热。倒垛时要注意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垛内自燃或引起飞火蔓延。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制定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方案,重点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焚烧危害、农机农艺融合技术推广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条幅、墙报、宣传手册、宣传车、宣传彩页、短信、微信等宣传工具和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高频率的宣传,把秸秆禁烧政策、综合利用技术、农机农艺融合耕种模式等宣传到每家每户,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的宣传不留盲点和死角。
(七)强化应急处置。每个村要建立应急分队,配备必要的器械装备,随时待命处置突发秸秆焚烧现场。要制定防止焚烧秸秆应急预案,特别是针对持续性晴热、大风等极端天气,提前做好相关应急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组建30人的村级应急小分队,落实必要的应急物资和灭火工具,重点时段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通过组织流动哨,包保到户、到地块等方式,确保一旦出现火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及时灭火。
各村要认真开展日常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隐患排查。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秸秆收储企业和秸秆临时堆放点要做好消防设施建设,确保消防设施配套到位并做好维护管理,设立专职消防岗位,责任到人。
(八)强化午秋收种服务。午、秋禁烧期间,各村要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落实“一岗双责”。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想方设法帮助农户收获成熟农作物,并适时、适墒抢播下茬作物,要结合乡村振兴工作,重点要帮扶困难群众、特困人群,切实解决其后顾之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强化技术指导,加大宣传,引导农民适时收种。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通过各种形式不断掀起抢收抢种的热潮。
(九)严格奖惩。
1.严格火点认定。国家和省通报的卫星遥感监测火点,由省生态环境厅认定通报;国家、省、市和区级督导暗访和新闻媒体、群众举报等发现的火点,由市综禁办、区综禁办直接认定;火点核销申请与实际情形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调查处理,同时不再受理该地火点核销申请。
2.严格绩效考核。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作为各村的生态环境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3.严肃责任追究。
(1)严惩第一把火或火点数达到3个及以上的村组。依据相关程序对所在村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在年底综合考评中对该村实行“一票否决”。对出现全区第一个火点(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村,参照市里第一把火进行处理。同时,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问责,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问责。
我镇境内发生第2至及以上火点的,火点情况移交区纪委监委。
(2)严查应急处置。督查组在禁烧期间要对应急物资情况进行检查,相关应急物资未落实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各村应急人员,发现火情后要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灭火工作,能及时赶到未造成影响的不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未能及时赶到造成影响的按影响程度开展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3)严查值班值守情况。禁烧攻坚期间每个值守点要有人24小时值守,就餐实行AB岗。对于督查中第一次发现空岗、缺岗的镇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及以上空岗、缺岗的镇相关人员移交区纪委监委处理开展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4)严查人防、技防落实情况。埇桥区远程视频技防监管平台发出信息5分钟内相关村要立即反应,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处置。对未能及时处置到位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5)严查包保情况。镇干部包村、村组负责人包地块。各村要进行网格化包保,挂图作战,不能出现地块无人包保情况,在督查中发现地块空缺要立即整改,移交纪委开展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4.严惩恶意行为。要与各村建立巡查联动机制,加大对恶意焚烧秸秆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擅自焚烧秸秆的行为予以警告,责令其立即整改,并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对恶意纵火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查重处;对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落实市、区河长令,严禁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执行市总河长2号令和区总河长1号令,安排指导禁烧人员开展禁止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的宣传、巡查工作。将禁烧巡查和对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耕种的巡查结合起来;对发现准备在河湖的河坡、堤坡、干涸河床进行耕种的,要及时劝阻和清除。上级部门将进行巡查督查,发现耕种的,进行限期整改,自交办之日起3日内完成整改的,不予追究,3日内没有完成整改或虚假整改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午、秋重点禁烧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确保人员、车辆到位,加强对禁烧工作的督查、考核。
各村是农作物秸秆综禁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成立村综禁指挥部;村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包保到村。指挥部下设秸秆禁烧联防队,联防队成员由镇村选派人员组成,在田间地头设立帐篷严防死守,并随时待命处理焚烧秸秆引发的突发事件,对不听劝阻违反禁烧规定的焚烧秸秆者,从快从重处罚,严肃追究。
各村要落实区、镇宣传要求,确保宣传教育到每位群众;发动和督促农户积极做好综禁工作,“两委”干部及党员要带头;做好村级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做到包组、包户、包到地块,确保每个地块责任到人;强化应急处置,组建应急队伍,加强防控巡查,坚持24小时值守,严防第一把火,确保不出现火点。
(二)落实部门责任。镇直各责任部门要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的思想,在镇党委、政府的统筹调度下,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秸秆综禁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镇党建办:负责将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列入全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核。
镇宣传部:负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活动,在全镇营造“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的舆论氛围。
镇纪检: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对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焚烧事件或较大影响的,进行责任追究。
镇平安办: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相关社会治安工作。
环保工作站: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着力收集各类秸秆禁烧信息,为镇党委、政府统一调度提供基础数据;向镇党委、政府适时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推动全镇秸秆禁烧工作进度和效果;对接卫星火点通报核查工作,组织开展巡查、暗访。
派出所: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相关社会治安工作。实行24小时巡查,抽调人员组成应急分队,突发事件从严从快查处。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恶意焚烧秸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予以治安处罚,并通告全镇,形成高压威慑态势。
农村工作站:负责指导农机农艺融合技术,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完善秸秆收集贮运服务体系建设,抓好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落实好中央和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的补偿机制。
林业站:负责对因焚烧秸秆烧死树木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从快从重处理。
财政所:负责秸秆禁烧工作专项资金划拨,管理各村,安排终期考核奖惩兑现。
交管站:负责组织开展全镇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严禁打谷晒场的督查活动。做好联系区域的秸秆禁烧工作。
城建所:负责督促农村沟塘河渠、道路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组织督促各村规范做好村庄的秸秆集中堆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镇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打谷晒场督查活动,保障公路畅通、安全。
中心校:负责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通过深化细化活动方案,切实做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应急办:负责做好禁烧期间全镇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供电所:负责农田和麦场内及其附近输电线路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因违规用电引起焚烧事件。
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工作,推动综禁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