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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239/202002-00071  信息分类: 基层站所
 内容分类: 介绍,组织机构简介,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个人 发布机构: 永镇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4-19  发布时间: 2025-04-19 09:58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永镇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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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永镇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文章来源: 永镇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5-04-19 09:58 责任编辑: 王浩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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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永镇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调味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承担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三)承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监督管理及广告监测职责。
(四)监督实施化妆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广告监测工作。
(五)承担药品零售企业(不含药品经营连锁企业总部,二类精神药品、药用罂粟壳、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经营资格)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负责非无菌原料药、中药饮片、医用氧、药用辅料的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职责,原辅料与产品委托检验备案、药品生产驻厂监督职责。
(七)负责医疗机构(不含省级、市级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职责。
(八)负责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管职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广告监测工作。
(九)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指导、监督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一)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信息制度、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参与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十三)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合作交流工作。
(十四)承担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五)承办区政府及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吴向东

联系方式:13615579330

办公地址:永镇镇政务大厅

邮箱:yongzhenzzb@126.com  

邮编:2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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